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增设监督检查工作组的通知

07.10.2014  19:11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增设监督检查工作组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各处,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加强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的有关精神,为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在我厅得到有效执行,经研究,决定在厅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增设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对厅机关各单位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纪检监察室陈家顺副主任为厅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增设监督检查工作组。

组 长:陈家顺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组长:刘嘉元 

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组 员:王远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