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大力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07.10.2014  19:31

为进一步加快云南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对补建工作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要 明确任务,抓紧实施。 通知》要求,对已移交邮政企业、达到标准的补建项目,邮政企业要在3个月内投入运营。已移交但未达到标准、不能满足基本运营条件的,要抓紧改造完善,及时移交运营。未竣工的补建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建设、验收和移交手续。尚未开工的补建项目,要立即开工建设,确保在2015年上半年前完成建设、验收、移交任务并投入运营。 二是要 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对没有完成的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要分析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类型所采取不同措施,结合实际加以推进。 三是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四是要定期报告,加强督查。 通知》要求,从发文当月开始,相关州(市)人民政府要将补建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月报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邮政管理局,由相关部门汇总报省政府,并向全省通报。

几年来,云南省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本省空白乡镇局所补建工作。针对省政府发文,省邮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国家邮政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补建工作进行督导,确保补建任务如期完成。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