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进驻德宏州——张登亮任组长

30.03.2017  03:00

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进驻德宏州——张登亮任组长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德宏州开展督察工作。3月28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德宏州动员汇报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张登亮就开展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副组长兰骏提出工作要求;德宏州委书记王俊强作了动员讲话,汇报了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参加主会场会议的有:督察组全体成员,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州人大、州政协主要领导,州法院、州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州委和州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县(市)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参加会议。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今年将对全省16个州(市)开展一轮环境保护督察。 

张登亮指出,德宏州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强调,督察组进驻德宏州主要针对州委、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察,并下沉至部分县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督察州委、州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王俊强表示,省委、省政府将德宏州列为第一批督察的4个州(市)之一,是对德宏州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诊断,是推动德宏州各级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有力指导,更是帮助德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契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督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珍惜机会,端正态度,直面问题,诚恳接受督察。要全力支持、配合到位,以毫不含糊的实际行动迎接好督察工作。要实事求是、严明纪律,以高度负责态度和敢于担当精神接受“督察体检”。要正视问题、立行立改,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德宏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据悉,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约15天,从3月28日到4月11日。进驻期间,开设了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邮政信箱和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德宏州邮政分公司100号信箱,邮编:678400;值班电话:0692-3029834。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主要受理德宏州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