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06.10.201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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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中央、云南省、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继续深化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2014年度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昆明市公安局四项制度暨信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各分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切实发挥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职责,统筹安排和落实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参照《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至第十四条执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全市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和事项、年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警务工作中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案(事)件和各类警务动态信息;部门“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考录招聘、便民服务信息、行政权力公开、执法信息公开等热点内容。 三、公开形式 以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发布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博、手机短信、信息屏等现代媒介为主,牢记“民意主导警务”的理念,积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努力拓展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组织采访、电视(台)访谈、警营开放日活动、便民服务窗口、警务公开栏、印发宣传资料、指引图标、办事手册、权力清单、张榜公布和出示公告等多种公开渠道。 四、工作计划和任务 (一)、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信息公开办(四项办)牵头对全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涉及到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内的年度考核、评估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协调、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和提升。   (二)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96128政务专线、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不断提升12345市长热线、书记、市长信箱(微博)的服务品质;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举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班;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发现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立即开展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信息公开不发   (三)拓展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畅通警民对话交流平台,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适时举行信息公开暨对外宣传专题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公开公安机关的重大决策和事项,主动宣传介绍警方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及公安微博等方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倾力打造“阳光警务”。 (四)不断优化和完善全市公安机关对外服务网站功能,积极拓展政民互动新平台,拓宽网上交流范畴;建立公安政务微博运行保障机制和监测评估、跟踪反馈机制,紧密围绕社会热点和重点,加强互动主题策划和互动反馈;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广泛利用网络、广播、影视、报刊、信息屏、微信等各种渠道扩大宣传,不断扩大昆明公安的知名度和满意度。 (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做好答复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会商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工作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六)加大行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大行政审批目录、办理程序、审批过程的公开力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基层警务公开,重点加大贴近群众的各服务窗口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2014年6月10日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
    他们如果开玩笑,绝对是“国际玩笑”
    编者按:他们是公安机关一个很有特点的警种,公安局
    老党员“吴大爹”
    嘭嘭嘭……一串震耳欲聋的连发枪声后,上组撤退,公安局
    提醒昆明出租房屋房东注意! 已经有人“不听劝”被拘留!
    为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关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