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资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06.10.2014  19:12
 

云南省国资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云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云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龙井街1号;邮编:650031;电话:0871-63605085;传真:0871-63611167)。

一、概述

2013年,省国资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成立了云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日常办事机构,下设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监督、信息公开技术保障三个工作组。同时,明确了各工作组的人员和主要职责,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保障等问题,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省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以《云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为依据,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工作,并狠抓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和程序的贯彻落实。

2013年,省国资委主要通过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互联网网站、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等网络平台向公众发布信息、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省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发展规划、业务及服务、行政审批、国资要闻、省属企业领导任免、四项制度、通知公告等多个方面,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可参见《云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公开目录”,了解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省国资委以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在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省国资委互联网网站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设立公开查阅点等方式公开信息,使公众及时了解和获取相关信息。

2013年,省国资委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国资监管信息175条,其中国资监管政策法规13;国资要闻34条;动态信息87条;其他信息41条;省国委“三公”经费网上公示1次,省属企业领导任前公示2批,共11人次;委主要领导通过云南广播电台“金色热线”栏目访谈1次,回答了公众关心的国企改革、企业发展战略、职工薪酬等问题;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公开国资监管信息17条,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条;同时,通过云南日报发布有关国资监管新闻13条,云南电视台15条,云南广播电视台17条,云南网15条,其他媒体2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情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2013年接收到信函方式申请3件,有效申请3件。

(二)申情处理情况

3件有效申请按照程序批准后,都及时给予了答复。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如下:咨询总数为537人(次),其中96128电话查询数33人(次),网络咨询25人(次),有关部门现场咨询答复479人(次),主要涉及国企改革,产权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内容。省国资委对上述所有咨询都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给予了答复,对其中不属于省国资委工作业务范围的问题也做了解释和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省国资委针对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了工作预算,在工作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截至年底仅产生少量费用。2013年,省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对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接到过201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也没有因此而发生相应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国资委作为云南省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省人民政府对省属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工作上业务性较强,社会关注度、政策把握和工作要求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按照《条例》和省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工作规律,全面深入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及时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