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大检察官访谈|专访李宁:着眼“三大战略定位”建设美丽云南

16.06.2016  23:05

    春城的初夏天高云淡,清风拂面。抵达云南时已是傍晚,阳光依然强烈,到处绿树红花,生机盎然。记者此行将专访云南省检察院新任检察长李宁。早知李宁此前是青海省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在法院工作多年。此番调任云南省检察院,他面临什么新挑战,又会有哪些新举措?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进云南省检察院,看到李宁早已等候在办公楼前。中等身材的他气质儒雅,声音沉稳有力,说话时总带着一丝微笑。一番寒暄后,记者与他边走边聊,他的语速始终不疾不徐。

    以法治为引领助推云南跨越式发展

    记者: 李检您好,感谢您接受《检察日报》专访。从青海省高级法院到云南省检察院,虽然都属政法系统,但还是有所不同。您履职检察长5个月来,如何完成角色转换?又为云南检察工作发展谋划了怎样的工作思路?

    李宁: 非常高兴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我以前虽然没在检察院工作过,但经常接触检察院的人和事,对近年来检察工作发展变化有一定了解。从踏上云岭大地那一刻起,我就深感肩负的职责重大、使命庄严。5个月来,只要有机会,我就到云南各州市、区县检察院调研,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警座谈交流,汲取营养,熟悉省情检情,了解依法履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

    现在我思考最多的问题,是如何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和云南省委要求,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云南边疆地区全面发展,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殷切希望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处在边疆民族地区的云南检察机关,始终自觉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领检察工作,切实把服务和保障云南“三大战略定位”贯彻到检察工作中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云南将集中力量重点培育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等8大产业思路,持续深入推进“五网”建设,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云南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云南省委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把跨越式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云南检察机关会有哪些具体措施?

    李宁: 检察机关落实创新发展理念,要有勇立潮头的气魄,追求卓越的精神,发扬务实苦干的作风,依法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委提出,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把跨越式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营造创新环境,实现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提升。6月6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日前,省检察院正在研究检察机关服务创新驱动的若干措施,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优势,努力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全方位开放创新格局,深入持续推进“科技入滇”,走出一条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动力更强劲、结构更合理、增长更持续的跨越式发展路子,早日成为科技创新强省。云南省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大有作为。

    一要依法保障全方位推进开放创新。“十三五”时期,云南将加快路网、航空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等“五网”建设和8大重点产业发展,云南省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健全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深入研究相关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增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的针对性,保障投资安全。

    二要认真服务云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建立服务创新发展的新机制。依法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法犯罪与创业创新活动,保护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业态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云南“互联网+”经济、新金融等新经济模式、新业态发展。

    记者: 万众创业必然催生一批新的市场经济主体,检察机关该如何保障和促进新市场经济主体健康发展?

    李宁: 云南省检察机关特别注重延伸检察职能,与相关部门共同搭建联系、服务、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机制平台。今年4月29日,省检察院邀请云南省政协、省工商联的领导和省总商会、省浙江商会及民营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对云南省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此《意见》将引导各级检察院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这一最具创新活力的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记者: 能否介绍下《意见》有哪些举措?

    李宁: 结合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发展情况,我们共提出了20条意见,在增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动性、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细化方案。如,改进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延伸职能,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检察权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记者: 云南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又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维护边境和谐稳定?

    李宁: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相当繁重。云南省检察机关始终将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要位置。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极端主义、黑社会性质组织、“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特别是对于重大暴恐案件,云南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民族分布,云南发生严重暴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的风险较高,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始终绷紧防范和打击暴恐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这根弦。

    下一步,云南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越南、老挝等周边国家的司法交流合作,提升司法互助水平,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对外开放战略实施。

    依法履职守护好青山绿水

    记者: 云南素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有色金属王国之称。请问检察机关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何良策?

    李宁: 云南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生态环境良好。但与此同时,云南的生态环境又相当脆弱,一旦被破坏,恢复起来极其困难。所以,对云南来说,守住绿水青山,也就守住了金山银山。在保护生态方面,我们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服务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云南建设、水生态保护等全省生态保护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战略行动。

    二是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促进环境资源监管不断加强。认真分析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发案原因,及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环境资源监管漏洞。完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类案监督机制。

    三是探索完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保护环境资源司法制度。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积极推进以环境公益诉讼为重点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8个试点州、市检察院均立办了公益诉讼案件。今年1至5月,全省摸排此类案件线索326件,经审查立案91件,履行诉前程序并结案的66件,报经最高检审批5件,其中,有1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普洱市检察院就一起环境污染案,向普洱市中级法院提起云南省首例公益诉讼。

    记者: 随着云南生态旅游热的发展,一些欺客现象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在这方面会有哪些举措呢?

    李宁: 近年来,云南旅游行业也出现了欺客宰客、制假售假等不和谐的现象,对云南旅游大省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据此,云南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协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惩治;对于涉及旅游行业的刑事犯罪和旅游监管领域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精准扶贫离不开精准预防

    记者: 据我了解,当前云南仍然是全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现在正是脱贫攻坚战关键时期,云南检察机关在扶贫工作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李宁: 检察机关在扶贫工作中肩负重任。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委部署,用5年时间集中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将通过大力查办和预防犯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为全国脱贫攻坚重要“战场”的云南边疆,精准扶贫离不开精准预防,要做到关口前移,早防早治,专题预防精准无误。

    记者: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哪些环节?如何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李宁: 与其他领域相比,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生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与群众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从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来看,与扶贫相关的职务犯罪涉及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和环节,呈现出“蝇贪”“蚁贪”窝案串案、贪污渎职问题较为突出的现象。我们将坚持零容忍,把“打蝇”重点放在基层,无论谁打“救命钱”的主意,检察机关都将严惩不贷。

    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不断加强精准化预防。一是以预防职能为纽带,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云南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联合转发《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积极推动协作机制建设。二是以案件预防为切入点,促进建立预防长效机制。如安宁市检察院对该市禄镇庄科村委会原副主任邬能贪污低保金案开展犯罪分析,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向安宁市民政局发出预警建议,收到较好效果。三是开展专项预防和专题合作,着力突破重点难点。西畴县检察院扶贫项目作为专项预防重点,制定了《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办法》《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

    下大气力解决基层院进人难问题

    记者: 您履职已5个月了,其间也去了不少基层院调研,您认为当前云南检察队伍还存在哪些不足?

    李宁: 今年以来,按照最高检和省委关于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检察院积极采取书面调研与实地座谈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检察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当前,云南不少贫困地区检察院仍然存在人才难进难留和检察官“断档”等问题。

    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昌宁县检察院党支部,“全国先进工作者”杨竹芳、杨群芳,“全国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张琼英等5人、“全国最美检察官”江德华等一大批在云南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下一步,我们将注重与云南检情结合,强化措施、增强效果,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为服务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记者: 如何建设一支高水平检察队伍,打造出更多的杨竹芳、江德华这样的先进典型?

    李宁: 我认为建设一支高水平检察队伍,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应用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能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关系检察事业兴衰成败。我们要始终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是注重疏通进口,下大气力解决基层检察院人难进、人难留问题。注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双语”人才,注重为基层招录高学历人才。以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精心组织招录好“西部定向生”等,同时,通过采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限制”“放宽学历性质要求”“少边贫地区扩招当地生源”等新措施,不断改善基层进人难问题。积极推动建立与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相配套的职业化保障体系,争取对贫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检察人员采取照顾性措施,诸如设置单独的艰苦地区补贴、提高待遇、分类管理确定特殊员额比例等,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切实解决一线“拴心留人”问题。

    三要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着力构建立体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向司法能力聚焦、向实战本领用力、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建立完善岗位练兵、案例指导等长效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向深度拓展,加强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连续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了8期少数民族干部优先参训的领导素能培训班,这些措施有力地加强了队伍建设,有效缓解了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边疆、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检察院检察官短缺的突出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持之以恒,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大力培育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先进典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基层一线和司法办案岗位检察人员为重点,突出高原情怀、大山精神,从典型引导、舆论宣传、实践养成等方面,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创新和完善先进典型发现、培养、宣传、管理、考察、奖励、回访的制度机制和措施保障。

    记者: 感谢您接受《检察日报》专访,祝云南检察工作越来越好。

    李宁: 谢谢,欢迎多宣传我们云南检察工作,让更多人了解、支持云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