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切实履职全力做好昭通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工作

07.10.2014  18:04

  
在骡马口村广场安排部署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听取鲁甸县政府受伤群众转运工作情况汇报
听取市县有关同志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空运救灾物资

  昭通鲁甸“8·03”6.5级地震发生后,省民政厅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厅动员,切实履行职能,全力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一、行动迅速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一系列要求   

  地震发生后,省民政厅第一时间启动Ⅰ级救灾应急响应,厅长段丽元迅速安排部署,第一时间率工作组随同省政府工作组赶赴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连夜查看灾情,帮助指导救灾工作;李国材副厅长陪同民政部姜力副部长率领的国务院工作组在鲁甸县开展工作,王建新副厅长、胥廷义副厅长分率工作组到巧家县、会泽县查看灾情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卢振义副厅长、褚正武巡视员在厅机关统筹协调物资调运、接收捐赠等工作,其他厅领导也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省民政厅救灾处、减灾中心、厅办公室等相关处室按照应急工作规程,迅速有序投入救灾工作,全力加强物资调运工作,每批救灾物资都派出专人押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8月5日,段丽元厅长在鲁甸县龙头山镇召集省、州、县民政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姜力副部长的指示要求,认真学习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商请做好云南鲁甸地震灾情报送发布工作的函》,段丽元厅长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物资调运协调力度,建立定期报送制度,省民政厅现场工作组每天上报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全力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

   二、全力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救灾物资保障机制,协调部队车辆调运救灾物资,截至6日9时,省民政厅从昆明、昭通、大理、红河、曲靖等地分7批地共向灾区调拨救灾帐篷31050顶、彩条布1200件、棉被29500床、大衣25000件、衣服20000套、折叠床17000套和雨衣4000件等物资。同时,针对通往灾区道路受阻物资运送困难的问题,积极向指挥部汇报,争取部队支持,在鲁甸县龙泉、翠屏和八宝村设立3个空投物资点,截至6日9时,已接收空投物资15个架次,共接收矿泉水1500件、方便面2000件、帐篷150顶。截至目前,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共投入7000余人参与应急救援。

   三、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省政府安排救灾应急资金23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省民政厅指导市、县民政局研究制定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明确紧急转移安置期按每人每天25元救助10天,过渡期转移安置按每人每天15元救助3个月,遇难人员抚慰金按照每名遇难者2万元的标准发放;要求个县、市、区尽快建立和完善救助工作台账,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及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到人。截至6日9时,灾区已发放搭建救灾帐篷9503顶,发放彩条布1837卷、棉被14810床、大衣13185件、折叠床9515张、衣服4120套、大米95吨、矿泉水15970件、方便面6961件等物资。其中,鲁甸县发放搭建救灾帐篷4898顶、彩条布1737卷、棉被5200床、大衣7675件、折叠床7292套、大米80吨、矿泉水15720件。鲁甸县在地震核心区龙头山镇设立了3个集中安置点搭建500多顶帐篷安置受灾群众,其中,灰街子已安置了1000多人、骡马口村400多人、龙头山镇文化广场安置200多人。

   四、全力组织开展捐赠工作   

  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联合省慈善总会发布捐赠公告,动员社会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抗震救灾。截至8月5日16时30分,全省共接收昭通鲁甸“8·03”地震捐款12351.3万元,其中,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接收5905.04万元,省财政厅国库处接收1500万元,省慈善总会接收4600万元,省红十字会接收13.07万元,昭通市接收333.19万元;接收捐物价值564.46万元,其中,省慈善总会接收5.32万元,省红十字会接收246.44万元,昭通市接收312.7万元。

   五、积极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省、市、县民政部门主要领导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对遇难人员遗体运送开辟绿色通道,在征得遇难者家属同意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殡仪馆将遇难人员遗体运往殡仪馆集中火化,截至6日10时,地震灾区已通过火化、土葬等方式安葬遇难者遗体435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