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民办养老床位要占“大头”

31.12.2014  10:18

  “到2015年,昆明市千名老年人床位达到30张,其中民办养老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60%以上;到2020年,全市千名老年人床位达到40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总床位数的70%以上。”12月3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揭开“面纱”。

  据介绍,该意见立足昆明市市情,借鉴先进经验,在体制机制上敢于突破创新,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其保障措施“真金白银”多,“含金量”高,具有鲜明的昆明特色。该意见将从明年起正式实施。

   昆明老龄化严峻

  昆明市已是一个人口老龄化较为严峻的地区,截至2013年12月底,居住于昆明市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口已近100万人,其中户籍老年人口约为91.9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6.81 %,外户在昆居住老年人口约为9万人。

  目前,全市老年人口还以年均4%的速度在递增。但现今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仅为115所,养老床位也仅有24700余张(其中:农村敬老院48所、养老床位3393张,公办老年福利机构7所、养老床位2400张,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60所、养老床位17846张,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床位698张, 农村幸福院床位397张);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147个,每千名老年人仅拥有机构养老床位26.9张。

  新意见要破除阻碍民办养老的体制机制障碍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昆明市市情,借鉴先进经验,在体制机制上敢于突破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其保障措施“真金白银”多,“含金量”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昆明特色。

  该《意见》共分五大部分,并以三个配套文件作为文件支撑,在规划土地政策、资金补助、养老机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意见要求推动养老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破除影响和阻碍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