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四举措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01.09.2017  16:02

近期,云南省局结合实际,四举措开展餐饮服务食用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食用油食用安全。

一是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行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地督促餐饮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用油采购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用油的采购、验收、使用和处置管理等工作。同时,各地加强食用油使用和处置过程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回收登记台账。

二是强化餐饮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强化辖区内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饮、盒饭配送、夜排档、火锅、川菜、油炸面制品等用餐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的监督抽检,对检验不合格的食用油追踪溯源,及时、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守法经营意识。各地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守法和自律意识,引导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抵制采购、使用无标识标签及不合格食用油。

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探索食用油长效监管机制。食用油监管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各地在专项监管中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部门,争取部门支持,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清除安全隐患,探索食用油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