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措施强化餐饮环节使用醇类燃料安全管理工作

14.09.2017  09:51

为切实加强我省醇类燃料在餐饮业的安全管理,防止误食工业酒精经销伪劣酒致人伤亡的恶性事故发生。我省采取四措施餐饮环节使用醇类燃料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将小餐饮店、火锅店以及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作为高频使用醇类燃料的重点单位和区域,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把甲醇(醇类)燃料及工业酒精燃料的管理情况纳入风险排查的必备内容,指导督促餐饮单位抓好其购买、存放、使用等管理活动。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各地在日常监管中,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使用甲醇(醇类)燃料及工业酒精燃料时必须以醒目方式严格按标准标明有毒品标志,或在工业酒精中添加无污染、无危害的染色颜料,与散装白酒有明显区别,并标注“禁止食用”等必需的警示说明,必须建立专项进货台账,不得与食品混放混卖建立使用环节流向登记台账,防止交叉污染、误用误食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严防流入餐桌。

三是抓好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抓好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管理,杜绝非食品物质尤其是化学危险品存放在食品仓库。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的群众了解甲醇是有毒物品,甲醇和非食用酒精均不能勾兑食用酒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四是依法严惩各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违规储存甲醇工业酒精、销售勾兑食用酒的行为。对在餐饮环节违规储存甲醇工业酒精、勾兑销售劣酒、假酒致人中毒、伤亡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