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6.01.2018  16:54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昆明市食品安全办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发布《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

预警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保健食品或就餐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管理严格的正规超市、商场(店)、市场、餐饮单位,并保存好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网上购买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产品尽快食用;严禁各类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群体宴请聚餐、家庭、个人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中药材或食用用有毒中药材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严防食用野生干菌中毒事件发生,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用餐单位供应以野生干菌为原料的菜肴;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进食食品后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要尽快到附近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预警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城镇社区)家庭自办宴席监管,落实责任承诺、现场督查、菜品留样、事故应急等制度;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要健全监测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增强对食品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