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卫生计生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5.02.2016  16:41

云南省省级卫生计生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53.2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8.77万元,公务接待费66.5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930.5万元减少28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云南省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因公出国(境)批复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48万元,比2015年预算52.35万元减少4.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均等化及医院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云南省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8.7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比2015年预算减少200.31万元,计划用于保障全省卫生应急、传染病、地方病及艾滋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管理、农村卫生、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中医药卫生、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基本服务均等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云南省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6.5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72.55万元,计划用于接待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内外相关部门卫生计生工作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工作,参与省政府有关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等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发布部门: 规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