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今起禁售国Ⅲ柴油 置换为国IV柴油

01.04.2015  11:15

  从今天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将全面完成国IV标准车用柴油的置换工作,并禁止再销售国Ⅲ普通柴油。这是记者昨天从云南省发改委了解到的信息。

  根据省发改委此前发出的通知,全省自今年1月1日起实行车用柴油国Ⅳ标准,执行“优质优价”政策。为更好地推广国IV标准车用柴油,防止出现以“国Ⅲ标准普通柴油”充“国IV标准车用柴油”销售,1月1日至3月31日为置换过渡期,置换过渡期内允许国Ⅲ标准普通柴油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并行销售,各从其价。但从4月1日零时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不得再销售国Ⅲ普通柴油。

  相对于国Ⅲ标准普通柴油,国Ⅳ标准车用柴油执行升级加价政策,每吨执行370元的加价标准。事实上,从1月1日起,全省已有部分加油站完成了国IV标准车用柴油的置换,并已开始执行新的价格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的最新通知,目前国IV标准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为5.68元/升。此外,记者昨天也从中石化昆明分公司、中石油昆明分公司了解到,目前,全市范围内这两大公司旗下加油站都已完成相关置换工作。

  “目前云南全省一年的汽柴油消耗量在1000万吨左右,其中2/3以上是柴油,国IV标准车用柴油的置换将大大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省质检院总工程师张学忠介绍,根据相关标准,国Ⅲ标准普通柴油的硫含量不大于350毫克/千克,而国IV标准车用柴油的硫含量将降至50毫克/千克以下,环境效益明显。(昆明日报记者殷雷)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