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强化“一把手”权力监督 五项机制提高用人质量

22.09.2015  18:05

昭通市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记者孙红亮/摄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孙红亮 昭通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着力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党政主要领导不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由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强化刚性约束,切实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8月22日至23日,云南省委召开了九届十一次全会,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符合云南实际,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新时期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召开后,中共昭通市委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8月25日,在全市组织工作会上迅速传达到乡镇一级,并就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了初步的安排部署。9月2日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提出了8条贯彻意见,并将于近期召开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分析昭通市从严治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昭通市委副书记纳云德表示,当前,昭通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聚焦“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着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以“六个从严”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包括强化理论武装,推动教育培养从严;树牢正确导向,推动选拔任用从严;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干部管理从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组织建设从严;强化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从严;坚持深化改革,推动管党治党从严等。

     加强“一把手”权力的制约监督

    近日,昭通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出的《昭通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印发施行,《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由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了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的27种情形,对分管领导须进行责任追究的29种情形。

    纳云德表示,“如何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是纪检工作中面临的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问题、新难题。”除了从制度上进一步健全规范对“一把手”的监督体系,同时,昭通市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加强改进。首先,每年由市委主要领导和部委主要领导对“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对其工作当中取得的成绩及时地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第二,强化对“一把手”的考核评价,近年,昭通组织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强化对主要领导的考核评价;第三,主动接受社会以及干部群众的监督,从市委主要领导到县区党委部门的“一把手”,在不同场合主动提出要求,接受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的监督。

     建立五项机制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干部选拔任用历来备受社会关注,昭通市建立五项机制,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首先,建立干部分层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更加注重分层分类考核,通过“下评上”“上评下”和民意调查,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其次,建立干部推优机制,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定期不定期,不打招呼、不限名额推荐优秀干部,并建立优秀干部信息库;再次,建立干部日常了解机制,通过随机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优秀干部;第四,建立干部任前“体检”机制,把查找问题作为任前考察的重要任务,探索试行“负面清单式”考察;第五,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风险评估机制,重点看考察工作程序是否到位,相关问题是否查清,考察对象是否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对有任用风险的干部暂缓或不予提拔使用。自2012年以来,昭通市先后对458名拟提拔干部开展了风险评估,对有任用风险的13名干部未予提拔或重用。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昭通市严把干部提名关,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必须署名和书面推荐,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不负责任地推荐干部造成“带病提拔”的,严肃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同时,持续整治“三超两乱”和干部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实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

     昭通市共问责56名科级干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举纪律戒尺,抓好“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地本部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将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在作风建设方面,截至目前,昭通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的问题69件125人,党政纪处分47人,责任追究2件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4起。着力整治为官不为,加强对主责部门履职尽责和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今年以来,昭通全市共问责10个单位,问责领导干部140人(其中科级56人,其他干部84人)。着力坚持肃贪反腐,突出“三类人”、三个“重要时段”,研究制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办法》,努力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目前,全市共立案275件,处分246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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