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汇报会召开

13.12.2018  09:31

12日,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省级初验组实地检查盘龙区创建情况,并召开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汇报会,听取昆明市创建工作汇报。

初验组组长、省民宗委副主任陆永耀率队实地检查金星社区、昆明公交集团和北辰基督教堂创建情况,查阅台账,观看昆明市创建成果展,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向初验组汇报全市创建情况。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来,昆明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以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以“四个坚持”为引领,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市呈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优美、民族团结的新面貌。昆明突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高位统筹推进,加强组织保障,聚焦重点工作、示范引领推进。全市推动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上下功夫,在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上下功夫。提高民族贫困地区脱贫质量,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提高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力度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的精神基础。

王喜良表示,昆明将以省级初验为契机,对标对表、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打造亮点,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让民族团结之花根植于昆明各族人民心中,努力为全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贡献力量、作出示范。

初验组认为,昆明创建工作起点高,富有时代性、针对性、创造性,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释放了民族团结进步红利,探索了一条符合昆明实际、富有省会城市特色的创建之路。全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示范作用明显,自检自查报告客观具体、实事求是,台账资料齐全、要件完备,市民满意度高,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省级初验标准和测评指标要求,省考评组原则同意昆明市的创建工作报告和自检自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参加检查并出席汇报会,市政协主席熊瑞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惠芝、市政协副主席夏静出席汇报会。副市长周建忠主持汇报会。(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