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省级初验组赴嵩明、呈贡检查

11.12.2018  09:42

10日,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省级初验组赴嵩明县和呈贡区,实地检查创建情况。

在嵩明县,初验组实地查看了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云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嘉丽泽高原体育运动小镇等,并查阅台账,详细了解创建活动进企业情况。多年来,嵩明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企业活动,推动企业切实担负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有的责任。企业在入驻嵩明前,统筹考虑与周边社区城乡规划等衔接,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地区发展。随后,初验组前往呈贡区,实地了解昆明市委党校、云南民族大学、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雨花派出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市教育局,检查创建活动进学校、进机关、进基层政法单位情况。呈贡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落实政策,发挥辖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职能作用,营造了全区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初验组组长、省民宗委副主任陆永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惠芝,市政协副主席刘绍安、夏静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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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和最高利益所在,更是社会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前提。昆明各县(市)区积极参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促进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

呈贡区是市级行政中心所在地,全区39万余人中就有43种民族成分。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积极发挥民族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近年来,结合全市3个民族自治县实际,制定并颁布实施《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促成《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增添了具有时代特色的法治音符。为进一步推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正在积极拟制《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云南民族大学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建设等举措,成功构建“六个融合”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新生行为规范教育全过程,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促进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学校注重发挥校内多民族文化共存的优势,引导各族师生通过民族文化交流,增强民族自信和民族团结。昆明市委党校也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贯穿于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弘扬社会主旋律。

长期以来,滇文化重要发祥地之一的嵩明县各族同胞手足相亲。全县积极构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开展以“九进”为抓手的创建活动,形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各部门积极行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全面覆盖的创建工作格局。目前,已实施民生保障全覆盖工程,据统计,已完成民生支出8.36亿元;建设74.3公里农村公路,稳步开展农村饮水项目,信息化网络及电力供应实现100%全覆盖;实施小街镇积德村等3个省级重点村建设及杨桥街道大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极大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增强了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同时,实施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程,民族教育振兴工程,加快推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大力培养各领域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源头活水。(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