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李志工等四人被任命为副市长

18.04.2017  19:01

昨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戚永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副市长吴涛、高中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传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亚锋,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兰昆作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立法规划(草案)》的说明;吴庆昆作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吴庆昆受主任会议委托作《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的议案》《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陈振德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陈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听取了吴涛受市长委托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李志工等四名同志任职的议案》;周传彪受院长委托作《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孟静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王亚锋作《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孟宪诚等十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被任命人员到会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文斌受市委委托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的决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暂行规定》《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陈振德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叶亚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胡思明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兰昆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杨棱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刘文义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寸东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杨建平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汪明涛的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建平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杨凤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周凡的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陈敏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王本晋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任命杨玺生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翁磊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申开银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泓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艾树祥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卫东为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和松华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根据有关规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挂职副市长不参加换届选举,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志工、邢敦忠、李茂忠、孙涛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命孟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路晓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批准任命王松柏为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虹为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轶迅为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灵为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锐为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永强为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立为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志刚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宗继明为富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伟为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林为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晓东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竹芳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勇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吴庆昆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的通知,通过任命人员作任职发言。拉玛·兴高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通过任命的人员进行宣誓。

记者 杜仲莹 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