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呈贡出租车将纳入主城统一管理

04.08.2015  12:00

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8月3日,《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新条例明确,呈贡出租汽车将纳入主城出租汽车并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管理,实现实质性的同城融合。

据介绍,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昆明出租汽车分为悬挂云AT牌照的主城(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出租汽车和悬挂云AR牌照的县(区)出租汽车,并由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别进行管理,主城出租汽车和县(区)出租汽车在车身颜色、车辆专段号牌、计价标准等方面明显不同。

昆明市政府整体搬迁至呈贡后,呈贡已撤县设区,成为昆明新的行政中心,呈贡本地客运出租汽车要求与主城客运出租汽车实现真正融合的呼声很高,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解决。

记者获悉,《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考虑到了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统一管理的问题,也兼顾到了主城出租汽车与县(区)出租汽车分属不同机构进行监管的实际,明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市辖区(除东川区)范围内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上述范围以外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呈贡出租汽车在完成与主城出租汽车车身颜色统一、车辆专段号牌统一、计价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后,纳入主城出租汽车并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管理,实现实质性的同城融合。

此外,《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关于“市辖区”的界定也为将来晋宁撤县设区后的出租汽车监管问题保留了空间和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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