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03.09.2018  11:32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全省耕地资源的调查及其规划利用工作,制定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的规划和技术措施;负责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地力保养与质量评价;负责编制全省肥料发展规划和指导科学施肥工作;负责全省土肥技术推广机构和农化测试网络的业务指导与队伍建设;负责土、肥、水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推进化肥零增长行动
1、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全省16个州市上报数据统计 ,全省共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4863.92万亩,技术覆盖达11782个行政村,服务农户663.28万农户,发放施肥建议卡353.7万份,施用配方肥117万吨(实物量),配方肥施用面积1847.48万亩,实现农作物总增产(含茶、果、糖、蔬菜等经济作物)190.2万吨,减少不合理施肥量(纯量)10.36万吨,共增产节支33.45亿元;并且共采集土壤样品12754个,植物样品1102个,完成土壤样品检测15057个,完成植物样品检测908个;完成田间试验811组。建立示范片(区)677个,示范面积248万亩。二是完成第二批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省级集中验收,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对70个项目单位(共计85个县、市、区)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进行了省级集中验收。本次验收,共有13个项目单位达到优秀。至此,我省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共129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省级集中验收。三是积极推进智能配肥站建设,目前已在昆明、文山、大理等10 个州市建立了330余个配肥站(含160个液体加肥站),有力地促进了配方肥入地。
2、开展水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2017年云南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建设项目,已完成《云南省石林县2017年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与石林县农业局签订《云南省2017年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委托合同书》。项目内容是建设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面积2150亩,其中建设物联网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1500亩;建设常规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500亩;以户为单位利用田间小水窖进行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示范区150亩。截止年底,正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示范区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快速推进项目的开展。
    (2)扎实推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
1、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情况
2016年的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全省实施231.84万亩,较计划增加26.84万亩,完成计划的113%。其中,秸秆还田141.97万亩、绿肥种植57.48万亩、增施有机肥6.47万亩、土壤改良培肥25.91万亩。2017年的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计划采购物资1.8万吨,其中,腐熟剂3130.7吨、绿肥种子565.2吨、商品有机肥、石灰等1.4万吨。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已有部分项目区已开始进入招标和取土阶段。
2、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工作情况
按照《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报送2017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4号)要求,2017年3月参加了全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落实会,并于同月参加省农业厅安排的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调研,对申报项目的普洱市和临沧市开展了实地考察工作,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进行指导,确保申报材料顺利通过。同时还组织参加了农业部在湖南宜章和湖北武汉举办的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培训班,确保我省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的顺利开展。
  (3)稳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抓好对各地土种名称核对归并,组织编制全省耕地地力评价报告和《云南耕地》技术专著。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要求,编制《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草拟《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报厅审核行文,核定了全省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取样任务与取样点位,提交了我省划入华南区47个县的耕地资源数据与相关图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为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34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97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60万元,占总收入的67.88%;其他收入313.00万元,占总收入的32.12%。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159.41万元,较之上年增加19.55%,主要原因为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农业部拨付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93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60万元,占总支出的63.03%;项目支出347.05万元,占总支出的36.97%。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6.41万元,较之上年增加19.47%,主要原因为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4.99万元,较之上年增加11.21%,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项目工作量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1.60万元。与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6.41万元,较之上年增加19.47%,主要原因为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完成耕地质量监测、水肥一体化、休耕等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7.05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4.99万元,较之上年增加11.21%,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项目工作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7.97万元,增长17.38%,主要是由于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公用经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农林水(类)支出54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0%。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休耕等工作。
  3.住房保障(类)支出4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由于车辆行驶时间长,老化严重,故障多,修理费增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万元,占95.64%;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4.3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休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各地州县土肥系统同志到本站汇报工作、接待农业部等相关人员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3万元,其中: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采购实验室质量控制国家标准物质3.00万元,实验室样品检测需要的玻璃器皿和零散仪器配件3.18万元,审计服务1.8万元,新型肥料示范区推广用肥采购3.0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料印刷6.00万元,科技“三下乡”科学施肥技术推广用肥采购2.00万元,省级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前期建设4.15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