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30.10.2014  12:57

 

 

 

2014年10月28日,省民政厅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副厅长在会上分别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李纪恒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李纪恒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的讲话精神。受厅党组书记、厅长段丽元委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卢振义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周潮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胥廷义、李国材,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和向群,巡视员褚正武、副巡视员邱常林,以及厅机关、省老龄办副处以上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当作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省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对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全面安排和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厅党组的工作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热潮,把全会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学习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厅党组要举行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集中时间学习、交流和讨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合理安排,处理好工学关系;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做到思想上有新提高、学习运用上有新收获;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要求,把力量凝聚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直属单位党委要加大学习指导的力度,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每位党员真正把全会精神融入工作和实践中,用全会的精神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一年来党和国家的主要工作,全面展示了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等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科学回答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出了落实全会各项任务的工作要求,着重强调了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为我们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一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二是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三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四要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五大基石。五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

会议强调,要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实践,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研究制定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抓好民政法治建设的研究规划和组织实施,切实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贯彻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要加大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力度,为保障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二要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民政综合执法,保障民政法律制度有效实施。三要持续深入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四要继续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民政。五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六要完善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大力提高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毫不松懈地抓好年终岁末各项工作。全厅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忠诚、干净、担当”的指示要求,以时间倒逼进度,毫不松懈抓好年终岁末各项工作,努力为今年收官、明年起步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二是抓紧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三是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四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五是扎实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民政厅 发布人:530000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