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近200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月1日起挥手告别工商年检

09.10.2014  17:21

云南近200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月1日起挥手告别工商年检

 

10月1日,我国企业审查将改“年检”为“年报”,至此,云南30.8万多户内资企业和165.1万户(数据统计截至8月底)个体工商户正式告别年检制度。面对新的年报制,滇企和个体工商户应该怎么做呢?昨天,云南省工商局就此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新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解。其中,因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个体工商户不采用黑名单制度。

云南月均新增6000户内资企业

云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阳说,今年3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实施改革,云南民间掀起一股创业热潮,其中,3-8月,全省新增内资企业3.63万户,相当于平均每月新增6000户内资企业,同比去年增长69%。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宽进严出”特点明显,目前,“宽进”目标已经显现,截至8月底,云南省注册资本“1元公司”和“百亿公司”各1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占94.04%,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是创业的桎梏。

新登记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到98%以上,显示社会创业人员对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认识比较理性,民间投资创业已成为新增企业的绝对主力。

截至8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数达165.1万户,今年前8个月新登记22.02万户,同比下降0.40%。

个体户年报不实标记为经营异常

10月1日,我国将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商新政,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严管”目标的重要体现。究竟如何“严管”?

首先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其次是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废除年检验照制度;第三是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第四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将设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即黑名单制度),一旦进入这两项制度的企业,除了被社会不信任外,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金融贷款等方面都将受限。另外,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最后,考虑到个体工商户相对于其他形式的市场主体而言,无论其未报送年报,年报中隐瞒真实情况,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没有对其采用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而是由工商部门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提醒

别错过上网年报时限

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10月1日起,告别年检,年报制度正式实施,全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日起就可主动进行“年报”,具体的年报时限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曹阳介绍说,首先是企业,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截至2014年10月1日未注销、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都要参加年报。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次是个体工商户,201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截至2014年10月1日未注销、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年报。

具体的报送方式为,市场主体可通过“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ynaic.gov.cn)”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自动向社会公示。值得提醒的是,对企业工商部门不接收纸质报告。而个体工商户则可选择上网报送制度和纸质报告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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