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两年 促成238家环境污染企业关停整治

16.06.2017  00:54

   新华网昆明6月15日电(张琦)记者15日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云南等地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该院切实发挥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环境保护、改善民生、服务企业、保障发展等积极作用,在昆明等8个州市及所辖81个县级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云南省检察机关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重要目标,首先采取诉前检察建议对侵害公益的行政不作为进行监督,对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这既监督纠正了不作为问题,又节约了行政和司法资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沈曙昆说,截止目前,云南省检察机关共对777件行政案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77.99%的案件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得到处理。

   在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云南省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保障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诉前程序案件421件、提起诉讼71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总数的62.04%和54.62%。

   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2326.557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17.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80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6万余亩;促成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238家。

   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方面,针对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监管缺失导致公共利益严重受损的问题,云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77件、提起诉讼案件38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总数的22.32%和29.23%,促成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66亿元。

   办理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88件、提起诉讼案件16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总数的23.71%和12.31%,促成收回被套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等国有资产377.67万元。

   此外,云南检察机关还将公益诉讼试点作为一项民生和民心工程来抓,强化对案件线索的排查、评估和管理,着力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截止2017年5月,全省试点检察院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93件,提起公益诉讼13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3件,行政公益诉讼117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件。

   沈曙昆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份通报:云南提起诉讼数居全国第一,办案规模居全国第二。“曲靖市马龙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案、昆明安宁市国土局怠于履行职责案,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