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594号提案的答复

06.06.2019  11:30

民建云南省委:

您们在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以产业化发展助推打造“绿色食品牌”的提案》(第0594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是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六大重点措施,培育农业新型主体是“育龙头”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切实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培育力度,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

关于在提案中提出的“一是壮大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提升农民合作社运营水平;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四是改善金融服务,开展信贷支农行动;五是加强政策落地工作”具体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吸纳、完善,2019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战略部署,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发展。

一、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和小巨人培育

(一)开展“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工作

根据2018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基础,以8大产业为重点,选择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小巨人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实施“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省、州市、县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土地、金融等部门,以及各大银行、担保机构分片区对重点培育企业等进行现场调研和指导,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制定“一企一策”分类指导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做好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

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办法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做好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到期监测、第十四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和运行监测淘汰工作,及时增减递补。力争2019年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900户以上。

(三)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组织有意愿上市融资的农业企业进行上市融资相关政策及业务培训,落实国家、省级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指导农业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

(四)继续推进农业龙头企业数据网络直报及运行情况监测预警

全面启用龙头企业统计数据直报操作平台,实现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网上分析、网上预警,并关联手机APP及各相关农业信息网站,实现可公开数据信息共享。同时,强化农业龙头企业统计数据分析和生产经营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做好省、州市、县各级统计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加强各级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统计质量。

二、提升农业合作社运营水平

(一)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

由省委农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抽查抽检中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查核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探索简易退出办法,引导“空壳社”、“僵尸社”尽快注销,规范农民合作社的运营管理。

(二)指导规范提升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登记管理。对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联合社示范章程》开展宣传培训,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财会制度、年度报告制度。把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宣传引导,不断拓展农民合作社的服务领域,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的专业分工与资源共享。

(三)加强试点示范

积极争取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水平。加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力度,推进国家、省、市、县示范社四级联创,在政策扶持上予以倾斜,同时健全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综合评价运行情况,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示范社。选树一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带动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社典型,并加以宣传推广。

三、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一)制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

2018年全省共有农业龙头企业4054个,实现营业收入2781.41亿元;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44个,实现销售收入1663.45亿元。2019年,育龙头方面力争再引进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的企业,新增 50 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重点培育10家农业上市企业,实现全省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8%。

(二)支持龙头企业培育资金情况

为加快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省级财政设置2019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1780万元,用于全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全部安排在88个贫困县;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5855万元,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其中贫困县安排5124万元,非贫困县安排731万元。

(三)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要求,2018年已实施15个产业兴村强县示范项目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5亿元,2019年将加强对已实施的15个产业兴村强县示范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检查,同时,继续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目前已推荐上报12个镇(乡)实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将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亿元。

(四)加大省级财政对实体经济企业奖补力度

为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围绕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部署安排,2018年开展了云南省“10大名品”和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10大名品”按照第一名100万元、第二名50万元、第三名30万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各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分别按照每户20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2019年将继续在“中国农民丰收节”表彰“10大名品”和“10强企业”、“20 佳创新企业”,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奖励,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集群发展。

四、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服务

(一)加强银政合作助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开展2019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年度贷款需求调查,积极向省农村信用社、农发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邮储行省分行、富滇银行等机构推荐有贷款需求的龙头企业,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小巨人、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二)积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战略合作

加大融资支持协调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进与农业银行省分行等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帮助龙头企业协调解决贷款难问题。2019年,共有16家银行签署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金融服务书,协议金额301亿元。

五、加强政策落地工作

(一)政策研究制定

2018年12月以来,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龙头企业培育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在深入“10大名品”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围绕“着力解决农业企业发展突出困难、加快培育打造“绿色食品牌”领军企业、积极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3个方面,提出15条初步政策措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深入“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强化融资保障、鼓励倍增行动、支持技术提升、促进创新发展、落实用地指标、加强工作保障”6个方面提出了初步政策措施。

(二)推动已有政策落地

目前政策条款中,三分之二左右属省委、省政府及各部门现有政策的集合,三分之一左右是针对解决企业运营和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而创设。目前,如果简单归并已有政策制定一个笼统的政策文件,可能会流于形式;创设一些新政策,又面临缺乏上位文件支撑的问题。因此,培育龙头企业的当务之急在于推动已有政策落地。

(三)围绕关键难点提出解决方案

根据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要求,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省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分别围绕用地难、融资难、第一张发票难等关键难点,逐一提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向湉湉,65749556)

关于申报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云农办产〔2019〕210号).云南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