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0782号提案的答复

04.06.2019  17:31

0782号主办件(云农办函(2019)34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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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云农办函〔2019〕345号

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

第0782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云南省委:

感谢您委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台盟云南省委在云南省第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绿色食品全产业链建设的提案》(第120200782号)已交由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税务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一并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落实有机认证费用全额奖励,改良土地改良扩大有机种植,推进绿色食品全域有机化”的建议

一是2018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意见》等文件,2019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各项文件对绿色、有机都提出了政策支持,提出20个县重点支持,包括绿色有机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支持。二是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新增“三品一标”1000个以上的目标,省农业农村厅已分解下达了目标任务到州市,农业系统将协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强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的政策支持,以提高认证主体的积极性,有效增加我省“三品一标”数量,扩大绿色有机种植面积,做大做强我省高原特色绿色农产品品牌。三是2016年起,根据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要求,为促进资金分配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省对下农业转移支付各专项资金已全部整合为一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以“因素法”为主分配下达到各州(市),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州(市)、县(市、区),该项资金可统筹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环节(包括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等),各地可结合本地产业实际,自主安排资金重点支持“三品一标”认证项目。

下一步,一是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组织我省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参加国家农交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会,扩大我省绿色食品品牌效应。二是省农业农村厅将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引进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有机农业认证机构落户云南。发挥认证认可协会等行业协会作用,发布第三方认证机构推荐名单,满足绿色有机基地和产品认证服务需求。

二、关于“落实土地流转税收优惠,以流转政策硬解土地难题”的建议

一是政策出台推动土地流转。为有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2014年12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有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视频会议。12月31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4〕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件), 明确提出从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现代种养业、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护持力度等方面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46号文件明确了对受让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安排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技推广、特色农产品基地等建设项目和农机补贴项目等推动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政策。

二是“三权分置”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2017年4月14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明确提出逐步形成“三权分置”格局,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要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全面实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规范优化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有工作保障措施,加强组织统筹,完善分工协作,健全工作体系,加强宣传培训。20号文件明确了在“三权分置”过程中,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种田能手和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权在流转合同到期后按照同等条件优先续租承包土地;有权经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并向农民集体书面备案后,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等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土地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

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成效。2018年,我省全面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掌握工商资本租地情况,严格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化”建设。引导流转双方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实现流转有登记、过程有管理、交易有规范。家庭承包耕地流转率逐年提高。2018年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达到982.2万亩,比2017年增10%,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22.4%;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182.1万户,比2017年增8.1%。出租和转包是流转的主要方式。2018年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方式以出租(转包)为主,占流转总面积的81%。流转入专业合作社、企业的面积持续较快增长。从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去向分析,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达112.2万亩,流转入企业的面积214万亩,分别比2017年增加24.2%和18% 。土地流转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签订耕地流转合同193.2万份,比2017年增10.1%。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省、州(市)、县(市、区) 、乡(镇)统一联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功能、机制和规范,为流转双方提供需求发布、信息查询、法律咨询、价值评估、交易鉴证、抵押融资和纠纷调处等服务,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以流转政策破解土地难题,助力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应有贡献。

三、关于“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加强追溯平台和体系建设”的建议

通过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断提升全省绿色农产品企业整体素质和提振消费者信心,增加产品附加值。一是开展绿色食品追溯体系建设。2018年以来,省商务厅认真贯彻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建设绿色食品追溯体系的工作部署要求,将“云南高原特色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纳入到全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切实助力打好云南省绿色食品牌,改善优化我省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目前,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开展云南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省商务厅牵头联合多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中药材及中医药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打造云南省中药材追溯大数据平台,对主要产品实现从种植、加工到流通销售的全产业链大数据追溯,并与商务部的国家追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公众可通过一定的渠道查询相关信息,初步达到了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三是加快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智慧监管”。目前,全省已建立起由省、州市、县、生产经营主体、社会第三方机构等若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其中,省级已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畜产品放心肉平台,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现有1300多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线,生成追溯查询信息6500余条,云南省畜产品放心肉平台在神农公司企业内部运行。2018年9月,农业农村部正式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推广应用,省农业农村厅正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积极开展推广应用工作,截止2019年4月底已有300多家企业上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一是由商务厅牵头,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中的相关要求和职能分工,按照建设一平台、一中心、助推立法和加强宣传。二是围绕“绿色食品牌”,优先遴选部分八大产业示范企业,实施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可视化、开放兼容、数据共享的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建设集追溯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与处理、追溯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大数据监控中心,深度发掘云南“绿色食品牌”大数据应用和推广价值。四是省农业农村厅加大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的推广应用,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推动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获奖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三品一标”认证主体(企业)中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线运行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移动化、智能化、可视化。

四、关于“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市场对接能力和水平”的建议

2018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省级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突出“高原特色、生态精品”主题,以“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为抓手,加快推进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市场推广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云南高原特色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省绿色食品牌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其余相关省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各自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项研究绿色食品牌推进工作。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绿色食品牌”千亿元级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情况,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推介,吸引更多更好的社会资本、企业集团进入云南“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提高“绿色食品牌”领域投资便利化和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进解决融资难、用地难和农产品第一张发票难等关健问题,持续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做好2019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认定和宣传推广等工作。持续做好云南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中药材等绿色食品重点产业的“10大名品”评选工作,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开展表彰。对获得“10大名品”的企业品牌,授权统一使用云南“绿色食品牌”LOGO,通过打造行业品牌标杆,引导和激励我省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创建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全省农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云品”的市场占有率,推进全省农业品牌化工作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市场拓展。加快开拓新兴国际市场和国内一线重点城市以及港澳市场,办好第14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第20届昆明国际花展和首届云南有机农产品博览会,并通过举办“云南品牌商品大集”等各类会展、推介和产销对接会,促进我省优质农产品的产销对接和市场渠道拓展,努力打造云南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四是加强对“云南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推动老字号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将“云南老字号”品牌的培育、保护与促进工作纳入商务整体工作规划部署;鼓励和支持“云南老字号”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健全营销网络,畅通销售渠道,拓展业务领域;支持“云南老字号”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开发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鼓励云南老字号企业开展人才培训、技艺交流和传承人申报;建立了云南省老字号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老字号企业的名录查询、信息报送、管理提升、申报审核等综合管理。搭建京东“云南老字号”官方旗舰店,为老字号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供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4月,我省共有经商务部认定的 “中华老字号”企业(品牌)26家、经云南老字号专家委员会认定的 “云南老字号”企业(品牌)97家。五是建设“云品”连锁专卖场所。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由云南农垦集团作为运营主体,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及香港地区开设了16家“云品专卖店”。六是开展滇沪对口交流合作。与上海商委紧密配合,持续组织云南品牌企业及名牌产品进入上海环球港“云品中心”进行展示和孵化,经孵化后向上海各大商超推介进入上海终端消费市场。七是创新方法,积极鼓励投资和开展精准招商。制定并发布了《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绿色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对绿色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的投资引导作用,刺激新增投资,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紧紧围绕“引进5个10亿元项目”要求,大力开展精准招商。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与工信部、中国食品协会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相关省市工信委、食品协会建立了联系机制,与州市建立了联合招商机制。2018年,引进湖南大康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神威药业有限公司、蒙牛乳业集团、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台湾国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10亿元以上招商项目。八是狠抓落实,保证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把项目建设作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关键举措。出台了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文件,建立了重点项目库和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对5亿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加强跟踪指导,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九是充分发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功能。建立诚信商户入驻、诚信码推广、统一交易结算平台、诚信商户评级等机制,形成诚信经营体系,实现消费者可以放心、安心、省心地购买有品质保证、货真价实的云南特色商品。目前“一部手机游云南”购物板块已与30家商户开展合作,商品种类200款,已经实现普洱茶(16家、30款茶)、火腿(1家,9款),咖啡(5家,51款),手工艺品(2家,31款)以及其它79款名优特产上线销售。其中28款普洱茶实现“游云南”平台专供,13款高端茶入选“普洱茶文化馆”,并按照“专供、专售、专仓”的要求进行入库和上架工作,同时专供普洱茶商家均单独做出“15-30天无理由退货“、“假一赔十——假一赔百”等售后承诺。普洱茶专仓支持24小时内发货、8小时售后处理,并且实现智慧化系统管理和智能化仓储环境监测。

下一步,我们将鼓励我省企业“走出去”,推动云南农特产品进京入沪、走粤深、销港澳台、走入国际市场。一是支持和鼓励绿色食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品种,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积极研发,走精深加工路线,提升产品附加值。二是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规范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提升云南绿色食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三是依托“云品”连锁专卖店、云品中心为销售体验实体,通过举办云南绿色食品全国巡展活动,加快云南绿色食品品牌和市场推广。四是持续积极鼓励投资和开展精准招商。五是继续发挥“一部手机游云南”功能,提升“”的品质,不断丰富购物平台优质商品。深入挖掘云南各州、市有代表的特色商品,包括云南本地特产、茶类、非遗、老字号以及扶贫类商品,逐步丰富购物平台的商品分类及数量,逐步打造云南全省16个州、市的特色馆,集合各州、市特色商品、旅游线路、景区等特色内容,为游客提供所需的云南特色商品购物指南,推介提供更多优质特色的云南旅游商品。同时,指导云南省“十大名茶”、“十大名花”、“十大名果”等云南省绿色食品“十大名品”及其它特色农产品逐步上线“游云南”平台,助力云南绿色食品的推广销售。

五、关于“加大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物流政策支持”的建议

绿色食品全产业链建设对提高我省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加快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大局服务,支持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

(一)落实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一是抓好政策宣传辅导。对各项涉农减税优惠政策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政策宣传,依托办税服务厅咨询台、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12366热线、税企QQ群、短信、微信、微博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认知度。

二是大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依托科技手段,简化办税流程,做好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切实贯彻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畅通沟通协调机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的沟通联系,统一政策的执行口径;另一方面,各地业务部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支持三农共计减免税收524,112万元。

(二)破解发票难题,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破解农产品发票难题,结合云南农业发展及农产品税收管理现状,下发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税发〔2018〕157号)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作了明确要求,切实解决了绿色食品全产业链建设中存在的获取发票困难问题。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以“便民春风行动”为抓手,努力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托科技手段,简化办税流程,做好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强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减轻涉农企业负担,支持涉农企业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源,做大做强云南绿色食品产业。

六、关于“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实施产业发展‘以奖代补’政策”的建议

(一)加强绿色食品宣传。2018年以来,我们通过参加展会、举办推介展等经贸交流活动,加大对云南绿色食品的宣传推广和招商引资。比如,2018年6月省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级有关单位及云南农垦集团等企业,组成代表团赴香港参加首届香港一带一路国际食品展、一带一路农食品产业及贸易高峰论坛、举办了云南绿色食品招商引资推介会。通过参展、论坛主旨演讲及招商引资推介,进一步提升云南绿色食品在香港的影响力,助推云南绿色食品通过香港开拓国际市场。

(二)稳步开拓国内市场。一是加强产销对接,开展云南绿色食品产销对接活动,2018年以来已在香港、北京、上海、天津、保山等地组织了多场云南绿色食品产销对接会,进一步夯实产销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合作机制。二是持续举办系列“绿色云品全国行”活动,帮助我省企业绿色产品进入华润万家、华联等连锁超市。三是加快“云品”连锁专卖店建设步伐,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寻找有实力、有渠道、有推广能力的合作伙伴,逐年提高进批发市场、进大型商超、进餐饮企业、进机关学校和进大企业数量,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和完善从基地建设、产地冷链加工到物流配送的云南绿色食品供应链。

(三)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一是组织企业开拓中东绿色食品市场,在阿联酋迪拜和伊朗德黑兰举办了中国云南绿色食品牌推介会及采购对接会,提升云南绿色食品中东地区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二是制定制定绿色食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指导意见和绿色食品开拓中东市场方案,为巩固传统东南亚、港澳台市场,挖掘日韩潜力市场,开拓中东等新兴市场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开通昆明—迪拜货运航线,为我省农产品进入中东市场缩短了运输时间,保持了鲜活农产品新鲜度,提高产品竞争力,为我省绿色食品“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

(四)推进交易中心建设。以“绿色食品牌”八大重点产业为核心,兼顾其他大宗特色商品类别,统筹推进交易中心建设。目前,云南咖啡交易中心、云南国际橡胶交易中心、云南国际茶叶交易中心、云南国际食糖交易中心、云南国际玉石珠宝交易中心已开始运营,花卉、坚果、中药材、水果、蔬菜、肉牛、食用菌、红木等国际交易中心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五)打造“绿色食品牌”电商渠道。一是在全省16个州市开展以促进农产品上行为重点的电子商务试点,探索形成了“组建一个电商服务联盟,建立一个新平台,把握理货、建仓、开店、上网四个关键环节”的114电商新模式并推广。二是引入京东、淘金、闻远科技等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联合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农科院、云南电商发展中心等机构搭建“云品荟”电子商务直供平台。三是加强对国内知名电商企业的招商,建设“绿色食品牌”电子商务渠道,阿里、苏宁、上海易果已分别赴州市和边境口岸对标寻求投资与合作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各类平台拓展绿色食品国内外市场。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较大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展会,举办云南绿色食品展,召开云南农产品推介会、企业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开拓国际市场。二是将我省蔬菜、水果、花卉、茶叶、咖啡、坚果等优势农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和宣传,帮助企业对接采购商,协助企业结识新客户,签订新订单。三是进一步巩固我省传统农产品出口市场,重点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促进农产品市场多元化。充分利用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在绿色食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信用保险费用、国际认证、境外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四是坚持市场导向和绿色发展,以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为基础,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做好一个”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新设国际交易中心建设,为云南省形成千亿元级大产业提供有力支撑。五是抓好知名电商企业招商及合作。积极引入亚马逊、天猫国际、京东、敦煌网、速卖通、百世集团等知名企业跨境电商资源,带动本土跨境电商企业聚集式发展。加强与阿里淘乡甜、兴农扶贫频道,京东物流、特色馆,每日优鲜、一亩田等知名农村电商平台合作,助推农产品有效上行。引入阿里盒马鲜生,京东7Fresh在昆明落地,打造电子商务与新零售多业态融合发展。

衷心感谢您委对绿色食品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答复中的不当之处,恳请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联系人及电话:邓志平 0871-65355876    13150759326

附件:1.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