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02.09.2015  18:14

                  按照《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紧紧依靠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围绕平安云南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二是围绕加大反腐败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三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强化诉讼监督;四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打牢公正司法的根基。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其中行政单位4个。2014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94人;在编实有车辆185辆。离退休人员212人,其中:离休14人,退休198人。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算总收入1804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55.18万元,占总收入的95.05%;其他收入894.34万元,占总收入的4.9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656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2.13万元,占总支出的52.11%;项目支出7933.39万元,占总支出的47.89%。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铁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32.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2.60万元,增幅20%,增加的原因一是同城同酬待遇增资补助及新增在职人员补发工资;二是2014年新增省级单位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3919.71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41%;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67万元(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铁检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918.35万元(主要为离退休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省级单位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占基本支出的33.81%;其他资本性支出41.51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8%;赠与支出24.90万元(用于购买投影设备于2014年赴老挝召开中老两国六省检察机关第七次会晤之际,赠予老挝北部南塔、乌多姆赛、丰沙里、波桥、琅勃拉五省检察院。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铁检机构完成特定检察业务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7933.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0.11万元,减幅30%,减少的原因是2013年我院有“两房”建设经费支出3610.00万元,2014年无“两房”建设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办案费用、公诉与审判监督办案费用、侦查监督办案费用、执行监督办案费用、控告申诉办案费用、其他检察支出办案费用等开支(详细支出数据因涉密不予公开)。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与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3.02万元对比减少2292.5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14065.31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铁检机构的人员经费、日常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两房”建设及其他检察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69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铁检机构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抚恤金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4.6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侦查监督“两法”平台建设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477.82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铁检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22.26万元,比2013年决算645.24万元减少122.98万元,减幅19%。其中:省检察院374.61万元,比2013年580.79万元减少206.18万元,减幅35%;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46.92万元,比2013年64.45万元减少17.53万元,减幅27%;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67.73万元,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32.99万元。(由于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14年度才新纳入省检察院部门决算,故无上年同期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我院无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3年减少18.49万元,减幅1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0.86万元,比2013年决算474.21万元减少3.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31.20万元,比2013年决算70.62减少39.42万元,减幅55%。购置车辆原因:省院机关公务用车需求大,车辆严重老化,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439.66万元,其中:省院机关运行维护费308.09万元,比2013年决算357.81减少49.72万元,减幅13%。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运行维护费41.24万元,比2013年决算45.78减少4.54万元,减幅9%。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60.03万元,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3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铁检机构日常运转及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审判监督、控告申诉、执行监督、案件管理等检察业务工作所必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费开支51.39万元,比2013年决算152.54万元减少101.15万元,减幅66%。其中:省院机关35.32万元,比2013年决算133.87减少98.55万元,减幅73%。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5.69万元,比2013年决算18.67减少12.98万元,减幅69%。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7.70万元、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2.69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所必需的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