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公益走基层 情系边疆寄厚望 ——最高检民行厅到澜沧县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

20.04.2018  03:15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副厅长吕洪涛、行政检察二处处长徐全兵一行在云南省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负责人万玮的陪同下,到澜沧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并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普洱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李铁汇报了试点工作以来,该市检察机关为保护绿水青山,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总结出来的经验,也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聚积了实践样本,探索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截至2018年3月20日,该市检察机关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18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85件,起诉39件,判决30件,调解8件,撤诉1件,无一败诉,案件线索、诉前程序案件、起诉案件办理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勇于担当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排头兵,其次是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完成了公益诉讼“三个首例”:提起了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和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李铁还专门就澜沧县院督促县民政局依法收回低保金系列案向吕洪涛作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吕洪涛对普洱市检察机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办案,创新举措,开拓性地开展高毒农药整治、糯扎渡库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强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是检察机关要将公益诉讼提升到党和国家、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服务工作上来,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保护公共利益的合力。检察机关要主动上门宣传公益诉讼,尤其要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案释法;二是在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要借助监察机关的力量做好检察工作,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不积极主动履职的,可以向监察委移送案件线索;三是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科技投入,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利用科技创新把公益诉讼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