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869.35分!2017年保山市交出史上最好检察工作答卷

21.04.2018  03:33

近日,据省检察院考评通报显示,保山市检察机关2017年检察业务综合考评总得分869.35分,排名位居B类地区第一名。其中,业务条线考评方面,反贪、侦监、公诉、执检、民事检察、职务犯罪预防、未成年人检察7项检察业务排名第一;综合项目考评方面,业务部门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排名第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工作人员对检察机关社会评价满意率3项工作排名第一,取得了保山检察史上最好成绩。


  据了解,检察业务考评是省检察院对全省各州市检察机关全年检察业务工作情况的重要考核,是衡量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依据。业务考评依据各州市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案件质量评查、落实上级检察院重要工作部署、社会满意度评价等情况考评得分统计确定,涵盖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检察业务工作。


  综合考评分为两类地区,A类地区为昆明、红河、曲靖、普洱、楚雄、文山、玉溪、昭通、大理9州市,B类地区为保山、德宏、临沧、怒江、丽江、版纳、迪庆7州市。考评满分为1000分,其中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共600分,包括反贪业务、反渎业务、侦监业务、公诉业务、执检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控申业务、职务犯罪预防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10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共200分;落实上级院重要工作部署及社会评价情况共200分,包括业务部门落实上级院工作、案管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社会评价情况3项。


    2017年考评结果显示,保山市检察机关不仅在B类地区名列前茅,而且总分和反贪、侦监、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6项主要业务工作得分均高于A类地区所有州市,在B类地区的业务条线考评中,除反贪、侦监等7项检察业务排名第一外,反渎、控申、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3项检察业务排名前三名。综合项目考评中,除业务部门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等工作排名第一外,案管部门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社会评价情况排名前三名。保山市检察机关社会评价平均满意率为92.27%,排名全省第二。其中保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工作人员对保山市检察机关社会评价的平均满意率分别为96.87%、88.57%、95.19%,为全省最高。


  2017年,保山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检察院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服务和保障保山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93人,提起公诉3035人。市检察院被评为涉毒特殊群体打处收押工作先进集体。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8件9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31万余元,是保山历史上查办职务犯罪立案件数和人数最多的一年。3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一份职务犯罪情况调查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调查报告”,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提前介入、及时批捕起诉涉案金额近10亿元、卷宗数量多达1500余册的“聚源•众筹”特大网络集资诈骗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保山市检察院、腾冲市检察院、昌宁县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公益诉讼工作开局良好,在全省非试点地区首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4件。诉前监督及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在非试点地区居全省前列。受理民事行政类案件214件,数量大幅上升。支持起诉14件,数量实现零的突破。办结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和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36件。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保山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命名为首批“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示范点”。省委巡视组巡视保山工作中,保山市检察院作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延伸巡视对象,工作获得省委巡视组肯定。此外,保山市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未检处被授予云南省维权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检务大厅被授予云南省“巾帼文明岗”,隆阳区检察院赵静丽被全国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涌现出“云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李茜,“云南最美检察人物”张桂琼、“最美家庭”段德荣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