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

德宏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有新突破

德宏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工作原则,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根据省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州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加大调解力度。根据德宏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17年上半年案件情况来看,德宏州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791件,结案786件,结案率96%。其中调解案件310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2件;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站)争议组织调解296件;仲裁机构案外调解8件;其他4件)涉案金额124万元,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2%,完成了目标任务案件调解成功率60%的13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