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药监局对全省学校提出食品安全预警

29.08.2015  11:30

省各院校师生将迎来秋季开学,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省食药监局昨日对全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提出食品安全预警,对食品进货、储存、加工等提出了严格要求,并明确学校食堂禁止食用四季豆、黄花菜等高危食材。省食药监局指出:

●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要对食堂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禁使用过期及食品质量发生变化的原料,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先进先出,尽可能减少库存,保持食品原料的新鲜;

●加工过程要做到动物性原料和植物性原料分开、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加工好的成品要缩短待餐时间,禁止直接使用隔餐食品;

●开学前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要有严格的防投毒措施,并严禁食堂使用亚硝酸盐;

●禁止食用四季豆、黄花菜、发芽马铃薯、野生菌、自制豆浆等高危食品;

●不得制售凉菜,禁止外购熟食凉菜;

●学校食堂的每餐每种饭菜要做好留样,冷藏保存每种食物在100克~150克之间,保存时间为48小时,保存在温度为0~10度之间的专用冰箱,建立食品留样记录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

春城晚报 记者 欧阳小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