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3月1日起实施

27.02.2016  10:45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 张成)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16年3月1日起,云南省将正式开始实行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即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两证合一”。

省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靖国表示,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是顺应深化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的需要,有利于解决多头办证、办证过多、过繁的状况,减少审批环节,节省食品经营者的时间和经营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办事效率。

新证、老证有哪些不同

据介绍,新证与老证有四个不同。

第一,新证进一步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的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

第二,进一步强化许可和监管的责任。“两证合一”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增了社会信用代码、签发人、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以网格化监管确保属地监管责任到人,强化食品经营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

第三,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了二维码识别,获取详细信息,内容包括许可证编号、负责人姓名、注册地址、许可范围、有效期限;还可以了解到发证机关、监管责任人的相关信息。

第四,进一步延长许可证的有效期。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改为现在的5年。

如何实现“两证合一

李靖国表示,实现“两证合一”有三个方面的事项需要注意。

实行“一地一证”制度。即过去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分段监管时,在同一个经营地点根据食品经营业态不同,需办理不同的许可证书,现在食品经营者在同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只需办理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主体业态许可。即将过去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分段许可调整为按食品经营项目归类许可。“两证合一”后,食品经营将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三大主体业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制售、冷食制售、自制饮品等十个经营项目进行分类许可。同时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将自动售货设备和网上销售食品的行为统一纳入许可范围。申请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者,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进行归类。

三是针对不同的业态主体,需要明确相关的审查资质要求。

李靖国表示,食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将便于食品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降低行政成本,真正实现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