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本军副局长在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暨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19.03.2015  12:30
 

坚持问题导向    加强制度建设

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和综合考评水平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本军

(2015年3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这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召开的第一次覆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综合考评、应急管理等全环节、全过程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国家总局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综合考评、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分析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综合考评、应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2015年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综合考评、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党组分工,我就食品生产监管、综合考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对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是极不平凡而又具有挑战性的一年。全系统承担食品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同志们,勇于克服体制改革过渡期、机构运行磨合期的各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殚精竭虑,突出抓好生产许可、日常监管、重点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从质监系统划转食品生产监管行政编制333个,2014年6月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完成了食品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监管有效。

二是重点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开展了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瓶(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等8类重点食品监管和标签标识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云南实际,组织开展了米线专项整治工作。在米线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共检查获证生产加工企业42家,小作坊2053户,经营单位2万多户,取缔无证生产、卫生条件差、设施设备简陋、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小作坊8户,责令整改223户,查处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小作坊114户。推行米线包装上市试点,昆明市基本实现米线包装上市和标签标识规范管理。下发了《关于促进云南省米线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成立云南省米线行业协会。米线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得到国家总局、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社会好评。

三是生产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要求,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926家获得635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5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获证55张。2014年,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类、饮料、鲜粮制品、蜜饯、风味面制小食品等14大类、21小类重点品种及高风险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确定了一批食品安全风险点。针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风险问题,开展了米线、白酒等专项监督检查,排除了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妥善处置了贵州省食安办通报的19批次不合格“罗平菜籽油”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能力素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全省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变化较大。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省局加大了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审查人员及检验人员的培训,去年下半年组织了2次共300余人次的培训,使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尽快熟悉业务,顺利承接各项工作。

五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实验室开放日”以及两次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推动了齐抓共管、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食品生产监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省局党组,向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付出辛勤汗水和不懈努力的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二、勇于面对食品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食品生产监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阶段性特征没有变,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许没有变。薄弱的监管基础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没有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客观分析和准确把握形势,强化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勇于面对食品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充分认识食品生产监管面临的形势

一是产业基础薄弱。我省食品生产加工行业起点低、发展快、基数大、范围广,体现了多民族、多元文化传统食品生产加工的形态。食品生产业态结构多,并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大部分企业生产条件较为落后,管理不够规范,从业主体素质较低,质量安全意识较差,质量安全自控能力较弱。

二是不可控风险多。食品生产加工产业具有源头广、链条长、环节多的特点,且食品种类繁多、工艺复杂、涉及标准范围广、可添加物质多,质量安全风险控制难度大。一些新资源、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引入,不合格食品原料带入,也增添了发生食品安全的风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恶意添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机率居高不下。

三是社会关注度高。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的安全认知、要求也相应提高,不仅要吃好,还要吃得健康、吃得安全。食品安全问题燃点低,易成为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火山口,并且在信息化条件下,食品安全问题来源多、传播快、散布广、放大效应强,到处充斥着非专业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报道,更是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强大的舆论压力。

(二)勇于面对食品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方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诚信缺失、不法分子制假售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监管资源不足、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不够等,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

一是在制度层面,存在计划多、任务重,推动不足、进展缓慢,重许可、轻监管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日常监管的效能。二是在理念层面,按部就班,缺乏创新,还没有完全从传统观念和固有模式中跳出来,不能完全适应新体制、新机构、新形势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挑战。三是能力层面。机构改革后,食品生产监管队伍中新兵较多、业务不熟,与食品生产监管的专业性要求相比,监管人员整体水平还有不小差距,监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执行层面。特别是国家总局、省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后,各州(市)及县(市、区)局后处理工作跟不上,督促企业整改不到位,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还存在督办案件不及时甚至未进行办理的情形,造成同类问题长期得不得解决,企业屡教不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长期存在。

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以新的制度、理念、方法和能力,不断推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周密部署2015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部署和安排,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坚持以问题导向为引领,继续加强重点监管和综合治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2015年全省食品生产监管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力推进监管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及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以实用、规范为目标,全面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围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现实需要,建立完善以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的配套制度,确保新体制下食品生产监管从许可准入、过程监管,到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整个过程和各项监管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创新推行《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制度》,重点修订《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发证产品品种明细》,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类监管制度》、《云南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省、州(市)、县(市、区)监管制度》等,力争在2015年基本上建立起食品生产监管制度框架。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改革创新是推进工作的不竭动力,也是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继续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敢闯的精神,在监管方式创新上做文章,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一是改革和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今年,国家总局将要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主要内容是在保持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推进实施按照企业许可、实行一企一证,适当延长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取消换证审查和产品检验,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改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制度等。

从2013年起,我省已将除迪庆州、怒江州外的14个州(市)26类食品生产许可权下放。今年,省局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查,对各州(市)局自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承担食品生产监管职责以来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意见。各地要按照省局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自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局将进行严格抽查。根据自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坚持放管结合、权责对等的原则,结合食品风险高低和基层监管资源实际,积极稳妥改革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真正把该放的放下去,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不搞“一揽子放权”、“一竿子到位”,一放了之,撒手不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同时,省局还将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指导各地用好“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按照“外网申请、内网办理、内外关联”的网上审批模式,规范有序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方面,省局将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分级管理的部署和安排,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省局将开展审查员培训、考试、发证和督查指导工作,各地要切实履行好审查员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严格过程监管。食品产业链条环节多、过程长,安全风险广泛存在各个环节,即使是表面上的平静,也隐藏着或大或小的隐患,随时可能引爆。要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对全过程实施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目前食品安全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综合管理,必须按照新的监管体制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重点抓好监管模式研究、监管方法改进和监管流程优化,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监管方式,着力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整体效能。

今年,省局要重点推进实施六项监管举措:一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主体普查统计建档工作。要通过入户普查统计建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不仅要切实摸清食品生产加工主体底数,更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情况,建立已获证企业和小作坊的风险隐患清单。按照生产监管主体全覆盖的要求,省局将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二是推进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重点记录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规信息、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的信息,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督抽检频次。三是强化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作用。要认真总结有效监管经验,加大飞行检查、现场检查、问题核查等工作力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着力提升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扭转“重许可、轻监管”的模式,提升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的整体效能。四是探索开展食品安全“审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和生产规范的规定,对其产品、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全方位、全过程逐项审核检查,并形成审计报告。对于食品安全“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处置,统一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审计”这种监管方式,审核指标更加具体、检查内容更加全面、方法更加科学有效,更有利于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的整体效能。五是推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制度》的要求,推动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在重点及特色食品生产企业推广“云南省食品生产追溯信息系统”,实现“原辅料——产成品”的“双向追溯”。六是推行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公示。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不例外”的要求,加大监管信息公示力度,将对企业开展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审计检查、监督抽检等,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抽检公告,并在实施检查和抽检的本级机关网站上公示,做到“谁检查、谁公告”,做到“阳光执法、透明监管”,形成威慑作用,让企业接受消费者、媒体舆论和社会监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倒逼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创新风险管理机制,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要由事后查处向主动排查、预防为主转变。事后查处是对既成事实的治标息事,事前预防才是治本之策。要着力构建覆盖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的立体风险防控体系:一是推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通过科学评定生产企业食品风险等级和质量安全管控水平,合理确定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设定监督检查频次和具体措施,推动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采用HACCP、GMP等先进管理方法,并探索重点食品风险关键点控制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严格食品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事件。二是积极开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工作。以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为重点,建立完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主动报告风险信息,与监管部门、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共同研判和处置风险,有效防止发生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与大型企业的风险交流机制,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主动报告风险信息,确保对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改进专项抽检监测工作。以发现问题、整治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水平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国家级、省级安排的食品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科学合理地安排地方重点食品进行监督抽验与风险监测任务,重视抽检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并加强实行问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等指导,加大抽检监测后处理力度,确保问题处置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对国家总局和省局抽检信息平台发布的本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建立州(市)、县(市、区)局“认领”制度,督促各地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局。

    (三)突出重点监管,提升食品生产监管的靶向性

      食品生产监管点多面广、任务繁重,抓好食品生产监管必须突出重点、分清主次,不能事无巨细、平均用力。2015年,我们要继续突出对“三重一大”的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食品监管。要巩固去年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以及米线专项整治的成果,继续抓好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集中整治。今年要重点开展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白酒小作坊备案制度,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监管。要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制定食品生产聚集区、传统食品生产加工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示范区和食品问题多发区监管制度,摸清食品生产重点区域数量,建立重点区域风险问题清单,加大重点区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区域问题治理整顿,消除区域食品安全隐患,联防联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加强重点问题治理。要结合近年来抽检监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治理措施,明确由谁管,明确检查验收标准。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问题治理,深入剖析食品安全状况,科学制定食品安全治理目标任务和制度措施,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继续整治“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重点问题。国家总局与卫计委、质检总局已研究提出了食品塑化剂的总体解决办法,各地要高度重视并抓好食品塑化剂问题的治理。国家总局还将制定出台食品标签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各地要继续加大食品标签标识监管力度,着力整治标签标识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要求,切实做好食品标签标识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尽管大型企业制度全、管理严,出问题的概率相对比较低,但大型企业食品安全一旦出问题,往往都是系统性问题,涉及面广、负面影响大。因此,对大型企业的监管绝不能掉以轻心,要更加严格、更加细致。各地要切实把大型食品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列出本地大型生产企业名单,根据食品风险程度和企业管控水平,制定监管措施,明确省、州(市)、县(市、区)监管职责,督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本地食品品牌培育和保护研究,以品牌提升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四)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提升食品生产监管能力水平

一要加强培训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监管任务的重点和重心在基层,只有基层监管力量加强了,食品安全才真正有保障。我们要组织开展全覆盖、系统化的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等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及时组织开展新法规、新制度、新细则、新标准等的宣传贯彻落实。省局将为各地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培训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要加强监管能力和作风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就成了食药监系统抓食品安全的源头。我们只有重视源头、抓住源头,才能把住食品安全的关口,才能少出问题、不出问题,为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赢得主动。国家总局将积极推动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从制度保障、工作部署和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入手,积极推动监管资源向生产监管集聚,推动监管工作重点向生产监管倾斜。我们要在这方面深化认识、明确思路、积极作为。同时,要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机构党风廉政教育,改进工作作风,针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管人员,要实行严厉问责,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食品生产监管队伍。省局将加大对各地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推动各地完善监管制度、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要注重抓好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省局正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要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电子监管信息化建设整合在一起,建立统一的追溯平台,切实做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这次会议还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演示,目的在于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信息化监管的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现已建成“云南省食品生产追溯系统”、“云南省生产加工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等三个业务系统。“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入网运行,下一步还将与国家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系统串联,做到许可数据在线填写、网上直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云南省食品生产追溯系统”现在入网企业为21家,全省所有乳制品企业均已入网,以后各地要结合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要求,在辖区内重点在高风险食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推广应用。“云南省生产加工食品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应用,有利于进行抽检监测数据积累及多维度多角度地对抽检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使抽检监测结果能够更好地被利用,为监管部门及领导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决策依据,起到辅助决策的目的。各地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为提升监管水平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五)坚持社会共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格局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科学有效的治理方式,也是食品安全治理的发展方向,并且逐步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必须大力推进、科学实施。一是针对“三重一大”监管,联合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组织开展行业调查、行业自律、风险排查活动,形成有价值的调查成果和政策建议,为监管部门及时调整监管政策措施提供支撑。二是针对今年开展的重点食品专项治理,继续加强与农业、卫计委、公安、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共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合力。三是认真总结“食品安全大家行”、“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经验,适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检验机构开放参观活动。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抓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振食品消费信心。

四、扎实做好综合协调与考评工作

省局综合协调与考评处是机构改革后省局新成立的处室,承担着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性食品安全重大活动、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进行考核评价等多项工作职责。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6项工作。

(一)理清工作思路,积极配合省政府食安办开展工作。在职能转换期间,要积极配合省政府食安办,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力配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调查研究,以及拟订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等。修订完善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协助配合做好2015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定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章立制。要着眼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强同国家总局综合司、三司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理顺省局与各部门以及省局各处室之间的关系,做好工作衔接,完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形势会商、联合执法、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根据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制定下发我省实施办法、牵头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等文件。

(三)抓住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求,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性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活动。一是抓好“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做好督查工作的布置和安排;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协调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分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监管能力和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发挥创建试点带动作用,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行业、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四是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策调研,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出谋划策。

(四)坚定不移推进“四统一”,提升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这“四统一”是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2014年由于机构职能划转,牵头处室不明确,责任处室协调衔接力度不够等原因,造成“四统一”落实不到位,直接影响了我局承担的国家抽检监测工作任务的完成。2015年,我省抽检监测要严格按照“四统一”的原则,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狠招,切实提升抽检监测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一是认真履职,确保2014年国家抽检监测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州(市)局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二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云南省任务》(云食药监食监〔2015〕1号)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4年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样品抽验的补充通知》(云食药监餐〔2015〕1号)等要求,认真履职、积极工作,确保2014年我局承担的国家抽检监测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认真筹划,确保2015年国家抽检监测、省抽检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省局研究下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落实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食药监综〔2015〕3号),同时,为加强我省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我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覆盖率,省局下发了《关于上报各州市2015年拟纳入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食品种类及抽样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食药监综〔2015〕4号)。各地要认真筹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三抽检(国抽、省抽、州市抽)”与“三整合(资源、资金、任务)”相互补充,扩大抽检监测覆盖面,提高抽检监测靶向性。要把握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三性(针对性、时限性和有效性)”,确保2015年国家抽检监测、省抽检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及检验检测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利用抽检监测数据资料,进行风险分析评估、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

(五)抓好责任目标制定,开展督查考评工作。要扎实抓好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总结成绩及亮点,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认真细致修订、完善2015年省局各处室、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年度目标责任的落实,做好各项考核评价工作。

(六)抓好“四品一械”专家委员会管理工作。要健全完善专家委员会工作规范和章程,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省局“四品一械”专家委员会管理。要针对我省“四品一械”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技术指导、参谋顾问作用。

同志们,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省局明确把今年作为全系统建体制、强基础、提能力、保安全,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全系统要在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提高全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服务云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