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从4方面19项措施推动“旅游革命” 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
8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全省旅游产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难得的发展机遇,从4个方面发布了19项举措,全力推动“旅游革命”,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丽贵就云南省“旅游革命”的推进情况做了发布,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余繁,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管理局局长飞再明,云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晗,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巡视员董胜分别就各自部门的推进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茜主持会议。
会上,和丽贵指出,全新的“旅游革命”将对传统的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和发展模式进行根本变革和创新,将破解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彻底整治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云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把云南打造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据了解,云南推进“旅游革命”的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构建云南旅游诚信体系、提升旅游供给能力、重构旅游管理机制4个方面的19项措施。
着力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根除“不合理低价游”。云南省将深入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购物店依法予以关停。
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须制作和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载明团队运行路线、停留地点和时间信息,告知团队全体游客,上报统一管理平台。接待旅游团队的客运车辆须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在运营过程中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行程计划书行驶。未按行程计划运行的旅游团队,对有关旅行社、导游和客运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高压严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以强迫交易、商业贿赂、偷税漏税、故意伤害、“酒托、药托、游托”诈骗、“黑车、黑导、黑社、黑店”及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对触碰法律“红线”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充当涉旅涉黑违法犯罪“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坚决铲除涉旅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快速处置涉旅警情。完善旅游景区、涉旅场所、游客集聚区治安管理,加强巡逻。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游客投诉快接快处和及时反馈工作机制,在重点旅游景区、旅客聚集场所公布报警电话,及时处置警情。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协作,对涉旅违法犯罪活动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
着力构建云南旅游诚信体系
建立旅游服务“云南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先进经验,立足云南实际,制定和完善旅游产品业态、旅游要素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产业运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的云南标准,作为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运营指南,作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评价管理的基础依据。
建立旅游服务评价体系。建立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建立旅游服务动态管理机制。对全省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对诚信分高的予以宣传、推荐、奖励;对诚信分低于6分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诚信分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停止经营活动。
着力提升旅游供给能力
打造品牌旅游目的地。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重点实施50个国家级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5个特色旅游城市、60个旅游强县、100个旅游名镇、50个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200个旅游名村、30个花田(农业)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游客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
打造高品质旅游景区。到2020年,创建5A级景区15个以上,达到5A级创建标准的景区20个。打造国际水平的特色城镇和全国一流的特色小镇,并争取将其创建成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力争全省4A级以上景区超过100个。大幅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索道、接驳车船价格,降低旅游线路产品成本。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新建、改建旅游厕所3400座以上。
完善自驾旅游线路服务配套。围绕全省32条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规划布局,加快沿线游客休息站、观景平台、旅游厕所、汽车租赁网点、应急救援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通信网络信号连续覆盖。全面提升道路通达条件,率先打通、提升改造影响重点旅游线路的断头路、瓶颈点。各地根据当地旅游资源,建设和推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最美”旅游线路。
加快汽车旅游营地建设。加快推进和优先支持32条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沿线汽车旅游营地建设。制定出台云南《汽车旅游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汽车旅游营地数字化规范》《汽车旅游营地建设配套支持政策》,重点在营地项目立项审批、用地供给、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到2020年,全省建成不同主题、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汽车旅游营地200个以上,培育形成汽车租赁公司10个以上,在省内旅游市场投放各类旅游租赁车辆10万辆以上。
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功能。2018年全面完成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和改扩建任务,实现昆明-大理-丽江和昆明-普洱-西双版纳2条高速公路人流量较大的服务区配套至少1个国际品牌连锁餐饮店和1个本土特色餐饮店,4G网络、3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2019年实现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4G网络、3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人流量较大的服务区配套至少1个国际品牌连锁餐饮店或1个本土特色餐饮店。2020年实现10个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进入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50个进入全国优秀服务区行列,将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成为云南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
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旅游企业。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进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或民营企业集团和投资机构,以及国际性的旅游营地管理公司、健康管理服务公司、赛事经纪公司、户外运动公司、养生养老机构,全面参与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整合。
提升旅游智慧化水平。以“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智慧旅游企业。推动城市景区资源和名景、名店、名馆、名品等资源全要素上线,实现直播、导游导览、一码通等平台功能在全省3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加快推进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高速公路无感支付等工作,为游客提供最全面、最权威、最方便的智慧化服务。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全省范围4G网络全覆盖,主要旅游目的地和重点旅游集散地WIFI信号全覆盖。
着力重构旅游管理机制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建立权威高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深入推进省级旅游业协会和景区、饭店、旅行社等协会改革,尽快组建省级导游协会,强化协会自律管理;鼓励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专业评价、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活动,服务会员、严格管理,推动形成约束性行业自律机制,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综合监管,服务全域旅游。按照“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加快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构建全省旅游市场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指挥调度体系,及时处置各类涉旅事务。加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旅游警察队伍、旅游巡回法庭建设。
构建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建立健全“1+16+129+X”旅游投诉处置工作体系。在全省统一的投诉处置平台上,每一单投诉按照其重大程度和紧急程度,同一时间送达被投诉者和指挥中心,被投诉者在指挥中心指导下处置投诉事宜,并以投诉者的满意度和投诉处置时间作为评价投诉处置效果的主要指标。
强化旅游综合监管考评。坚持每季度对州、市人民政府监管效能进行量化考评,重点对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涉旅投诉案件处置效率、发生涉旅负面舆情、发生涉旅安全事故、受到上级处理、游客投诉率、游客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认真落实综合监管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被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被问责的监管机制。考评、约谈、问责情况向全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