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不我与:云南积极推进“旅游革命”的新发展

10.08.2018  18:29


    本站讯:近期,云南省阮成发省长在推进“旅游革命”动员大会上提出,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锐意进取的精神,勇于担当的实干,不折不扣的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和安排部署,将旅游革命进行到底,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目的地。这一新的要求,无不吹响新形势下云南“旅游革命”发展的新号角。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南旅游何去何从,如何取得新发展?今天上午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云南省全力推进“旅游革命”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找到了答案。云南将围绕全域旅游、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花大力开展新的“旅游革命”。


据介绍,云南旅游业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开始,经历了艰辛发展的历程,尤其在云南旅游业40多年建设发展历程中,在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走出了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旅游发展道路,特别是在旅游目的地打造、旅游景区建设、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品牌营销宣传等多个方面开创了先河,形成了具有品牌效应和影响力的“云南旅游发展经验”,还一度成为了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领跑者和排头兵。但是云南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也陷入了一个“怪圈”。一段时间内,云南旅游投诉居高不下,不合理低价游”普遍存在,各类欺客宰客、“零负团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屡屡重演,云南旅游市场一度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云南旅游乱象成为各媒体争相报道的负面典型饱受垢病,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难以生存,已成为云南旅游之殇。此外,旅游产业亟待转型升级、旅游资源优势尚未充分发挥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了云南旅游的健康发展。

      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8月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旅游革命”动员大会,阮成发省长对推动我省“旅游革命”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决心举全省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更严的标准,来一场全新的“旅游革命”。这场革命就是要下决心对传统的旅游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和发展模式进行根本变革和创新,以破解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彻底整治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云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把云南真正打造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省政府副秘书长和丽贵表示,推进“旅游革命”需要有强硬的措施,必须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一是根除“不合理低价游”。要深入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涉及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购物店依法予以关停。二是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今后,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须制作和填报电子行程计划书,载明团队运行路线、停留地点和时间信息,告知团队全体游客,上报统一管理平台。接待旅游团队的客运车辆须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装置,并确保在运营过程中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行程计划书行驶。通过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游客安全和接待服务规范。未按行程计划运行的旅游团队,对有关旅行社、导游和客运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三是严厉打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要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公安、旅游、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作用,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高压严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以强迫交易、商业贿赂、偷税漏税、故意伤害、“酒托、药托、游托”诈骗、“黑车、黑导、黑社、黑店”及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对触碰法律“红线”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旅涉黑恶势力,坚持一案双查,对充当涉旅涉黑违法犯罪“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坚决铲除涉旅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快速处置涉旅警情。完善旅游景区、涉旅场所、游客集聚区治安管理,加强巡逻。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游客投诉快接快处和及时反馈工作机制,在重点旅游景区、旅客聚集场所公布报警电话,及时处置警情。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协作,对涉旅违法犯罪活动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


    和立贵还表示,要彻治理好云南旅游的乱象一定要构建云南旅游诚信体系。一是建立旅游服务“云南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先进经验,立足云南实际,制定和完善旅游产品业态、旅游要素设施、旅游公共服务、产业运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的云南标准,作为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运营指南,作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评价管理的基础依据。二是建立旅游服务评价体系。建立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评是否合规经营,形成规范指数;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以暗访体验的方式进行专业评价,形成品质指数;由游客通过网络平台对旅游企业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形成体验指数;3项指数加权平均形成诚信指数,采用10分制记分,诚信分公开发布,作为政府监管依据,并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提供参考。三是建立旅游服务动态管理机制。对在我省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导游、旅游景区、旅游餐饮企业、旅游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对诚信分高的予以宣传、推荐、奖励;对诚信分低于6分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诚信分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停止经营活动。


    (图/文:杨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