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07.11.2019  17:12

  11月5日,镇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国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正清、张锦艳、高国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杨思荣,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翟国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对提请审议接受杨文海等五人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说明、镇康第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会前调研组关于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镇康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镇康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对熊生相等二名同志任职议案的说明、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提请任免高云翔等十名同志职务的议案的说明、镇康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提请免去普建祝等六位同志职务的议案的说明,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高云翔等七名同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文海等五人辞去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赵康平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胡金伟镇康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  静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陈兵文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李国良镇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  去:

  普建祝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家勋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斌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金茂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林冰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彭庆春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 命:

  熊生相为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天福为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高云翔为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国斌为镇康县司法局局长;

  李加琼为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红明为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周世美为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列席会议的还有:县政协副主席查康,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舟,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谢卫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国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领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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