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25.10.2019  21:14

  10月25日,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受王菊委托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胡德扬,秘书长龚文军和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订《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8项制度的情况说明、关于2018年度临沧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测评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缅边境临沧段界务维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临沧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免去李天文临沧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杰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免去谢可平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李杰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何丽坤、杨军、胡兴阳、范家强、伍锃铮、陈浩、李恒、罗正升、毛发宁、杨玉新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向李杰颁发了任命书。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董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荣忠,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办、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外办、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杨思荣、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雪梅,市四届人大代表黄光德、王钧鹍、杨丽萍、蔡丽霞应邀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