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财政局四项举措加强财政票据规范管理

07.07.2015  10:20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昌宁县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明确年检单位、年检范围、年检方式、年检内容、年检准备工作、年检提供资料等相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和用票单位沟通联系。

  二是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票据年检采取以送检为主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票据用量较大及根据情况需要进行重点检查的单位,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对单位的收费项目、票据领用、使用、结存、保管、缴库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是统筹安排、高效推进。县财政局在保证年检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单位年检时间,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参检单位94个,其中,参检手工票据17种,参加年检8797本;参检电子票据8种,参加年检792258套。

  四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2012年以来因管理不善遗失财政票据的10个部门(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遗失票据单位处一定数额的罚款,督促用票单位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确保财政票据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