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开远市积极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16.08.2017  19:15

为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培育安全优质的食品品牌,推进食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开远市积极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评选活动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规定,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的12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就近两年的信用状况征求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开远市支行6家单位的意见后进行综合评定,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决定推荐4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2017年度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评选活动,一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辐射引领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二是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感受规范经营、诚信经商带来的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断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共同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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