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实施健康扶贫 贫困群众就医有了保障

19.12.2017  20:36

记者 黄鹏 张登海

云南网讯 “我住了5天院,没想到只花了几十块钱。以前医药费用高,有病也拖着,现在国家对我们困难户病人的政策太好了。”西畴县兴街镇兴隆村村民何联成因病住进兴街镇中心卫生院,出院结账时,看到自己仅需支付几十块钱的住院费,他对这样的惠民政策赞不绝口。

西畴县卫计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全省统一政策90%报销比例的基础上,西畴县卫生和医保等部门,又针对贫困户增加了5%的报销比例,最终达到了95%,同时还要求各医疗机构免除贫困户自付的检查费用。系列惠民措施相加之后,贫困户的报销比例实际高于95%。

何联成患颈椎病、腰椎病和高血压。记者在他的结算单上看到,包括西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在内的各种费用,他实际的住院费用为2700多元,其中统筹支付2662元,个人仅需支付49.76元,报销比例达到了98%以上。

今年9月,西畴县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别政策出台后,以前看不起病的贫困户越来越多地就医了。兴街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李选志介绍,从11月开始,医院日均接诊量从以前的每天100人次左右增加到了150多人次,其中大部分都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贫困群众医疗有保障,今年,西畴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了100%。通过个人缴费、民政资助、卫计资助等共有32968人参保。同时,县财政又以人均150元的补助标准,为其他184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纳了医疗保险,共补助资金27.72万元。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后,只需持社保卡或新农合证、身份证,无需支付押金就可以住院治疗。出院时,若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还可以分期还款。目前,全县13个医疗机构都已经实施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