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将施行 全市多单位向市民集中普法

30.06.2020  09:40

什么是社区矫正?谁有权设置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如何确定执行地?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是否需要与成年人分别进行?昨日上午,由云南省司法厅、昆明市司法局主办,盘龙区司法局承办的“昆明市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活动”在昆明市盘龙区桃源广场举行,有奖问答环节引发了群众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热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该法共九章63条,明确了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之际,昆明市组织各相关单位展开宣传。此次宣传活动中,云南省司法厅、昆明市司法局,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以及全市部分县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均参与进来。活动现场开展了法治文艺演出,期间还穿插了以《社区矫正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内容的有奖知识问答环节。盘龙区司法局组织了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的律师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参与现场活动,结合工作职能和主题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昆明日报 记者辛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