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对省政协十一届第五次会议第023号提案的答复
云南省工商局对省政协十一届第五次会议第0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牟宝恒委员:
感谢您对我省扶贫工作和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力度,实施“造血式”扶贫》的提案交由省工商局会同省扶贫开发办和省农业厅研究办理。在提案中您为我省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发展、使用管理和监管保护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将对我省通过地理标志商标开展扶贫攻坚工作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开展相关调研,并在收集整理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简介
地理标志是一种涉农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的保护是近年来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议题之一。地理标志,特别是与农产品相关的地理标志,目前在我国形成了由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和农业部3个部门分别进行保护的模式。其中,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商标法》,通过对地理标志注册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形式加以保护;国家质监总局依据其2005年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标志使用和监督管理;农业部依据其2007年颁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保护。
二、目前我省地理标志工作状况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地理标志与高原特色农业紧密结合,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领导就我省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各州市党委政府也将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及其产业列入当地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具体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特色地理标志产业。2003年至2008年,云南共先后注册成功了“文山三七”、“宣威火腿”等1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09年至2016年,每年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数分别为3件、5件、19件、19件、17件、36件、18件、19件。至2016年底,云南省已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达151件,居全国第8位、西部12省区第3位,其中144件为特色农产品商标(另有7件为建水紫陶等特色文化产品商标),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云南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点的商标组合和农产品品牌。
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累计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74个。其中,种植及初加工产品52个,年产量548.34万吨;畜禽产品21个,年存(出)栏数1410.93万羽(头、只);水产品1个,年产量500吨。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围绕地理标志促进扶贫工作和农业农村发展,省工商、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从品牌培育、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地理标志商标培育注册成效显著 。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紧紧围绕云茶、云牧、云果、云药、云烟、云菜、云花等特色优势农业资源,加强服务指导,加快推动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培育注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注册总量在较短时间内进入了全国前列。根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工商总局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有关精神,云南省工商局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了《关于实施高原特色农业红盾助推行动的工作意见》,确定了“打造一个品牌、兴旺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工作目标,并将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发展写入了《云南省商标品牌发展十三五规划》。省工商局还将地理标志工作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2015年以来,在定点扶贫的普洱市江城县和镇沅县深入挖掘地标资源,组织申请注册“江城黄牛”、“镇沅黑山羊”等多件地理标志商标,以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使用,带动特色产业发展。
(二)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建设取得进展。
近年来,通过对高知名度的高原特色农业品牌的宣传、培育和保护,我省“宣威火腿”、“文山三七”、“普洱茶”、“富源魔芋”、“大姚核桃”五件地理标志商标先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建水紫陶”、“开远蜜桃”等21件地理标志商标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2015年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魅力彩云南 特色云系列”新闻发布会的地理标志专题发布,充分展示和推介了我省的地理标志产品,提升了品牌的知名度。勐海县委县政府着力打造“勐海茶”区域性农产业品牌,2016年5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勐海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新闻发布会,在中央电视台等44家国家级专业媒体、全国170余家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到。发布会全面提升了“勐海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农业部门组织参加了第十四届中国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地理标志产品展,我省1个地理标志产品获金奖(全国共7个)。
(三)地理标志商标管理使用成效明显。
从云南省已经投入使用的地理标志商标情况看,地理标志产品通过品牌化运作,有效推动了我省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省工商局在2013年、2014年连续开展了全省地理标志产业状况调研,根据2014年不完全统计,运作较好的地理标志产业,年产值、销售额、利润均增长两倍以上;合作社和“公司+基地+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规模小、销售渠道分散的状况,壮大了产业发展规模,带动了生产、加工、物流等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和农产品出口;品牌运作使农产品价格大幅提升,农民收入明显提高。
(四)“三品一标”工作有序开展。
“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三品一标”工作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公共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公信力和竞争力的有效抓手。2016年,我省农业部门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立足工作实际,每年印发云南省“三品一标”工作要点,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加大投入保障,实施农业标准化“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建设,2017年共下达省级财政资金280万元,支持建设14个示范基地,争取创建全国地理标志品牌创建示范县1个。
(五)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有序推进。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推动地理标志商标工作中,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保护。在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对辖区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生产企业和商标印制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查处侵权假冒、标识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我省不同程度存在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的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宣威火腿”、“呈贡宝珠梨”、“大姚核桃”、“墨江紫米”、“凤庆滇红茶”等证明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行为,为地理标志特色产业的发展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通过地理标志实现“造血式”扶贫的实例
在取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数量大幅提升的工作成绩以后,我们更多思考的问题是如何有效管理好、运用好地理标志商标,将其打造成当地特色产业的金字招牌,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造血式”扶贫。云南各地对此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较具代表性的是“文山三七”和“大姚核桃”等地理标志。
(一)“文山三七”产业发展状况
“文山三七”是云南注册最早的地理标志商标,三七产品也是最具云南地方特色的中药材。文山州种植三七的历史悠久,影响深远,是文山州农业的支柱。近年来,文山州大力发展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三七种植业、加工业、流通业均获得较好发展。2016年,文山三七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达165亿元。其中,三七种植面积47.8万亩,产量2360万公斤,实现收入81.86亿元;全州三七加工企业12户,实现销售收入20.65亿元;三七流通行业共有经营户335户,1179人,流通环节实现收入62.59亿元。
文山州为发展三七地标产业,专门成立有三七特产局,负责编制三七产业的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等。同时大力推进三七生产的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三七为主要原料的特色食品研发,创新销售模式,通过组建三七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开拓了电子商务销售渠道。文山州高度重视“文山三七”的品牌打造,制定了十三五期间文山三七的宣传方案,积极支持在中央电视台、各省市电视台、《云岭先锋》、《云南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对文山三七品牌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了文山三七的品牌形象。
(二)“大姚核桃”产业发展状况
云南楚雄州大姚县是国家林业局命名的“中国核桃之乡”。大姚核桃因壳薄、仁白、味鲜、营养和易存等特点而享有盛誉,是闻名全国的优良品种。2007年大姚县当选为中国核桃产业发展协作组首届轮值主席,并于2008年9月成功承办了首届中国核桃大会。2009年7月大姚核桃协会申请注册了“大姚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3年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2015年6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013年3月,大姚县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全国首个核桃生物产业基地。
近年来,大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核桃产业发展,把“大姚核桃”地理标志产业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加大对农民的扶持、引导和技术指导,保持产品特色,扩大产业规模。坚持产业发展与文化相融合,注重品牌创建与打造,连续举办“大姚核桃文化节”,努力扩大“大姚核桃”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切实的利益。2009年,全县核桃种植面积76万亩,产量9179吨,农民核桃收入2.57亿元,人均核桃收入1004元。经过“大姚核桃”这一品牌的培育,到2016年,全县核桃种植面积162万亩,产量2.9万吨,产值7.6亿元,农民人均核桃收入达到了3685元。“大姚核桃”真正成为了当地农民的“绿色银行”和“养老保险”。
五、地理标志实现“造血式”扶贫面临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也发现通过地理标志产品实现“造血式”扶贫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 地理标志产品产区的农户没有足够的品牌意识,没有认识到地理标志产品的价值。 二是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不够规范,缺乏抱团取暖,共同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的组织架构。 三是 对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不够,很多特色农产品仍然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况,特别是在省外、国外缺乏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地理标志产品价格不高。
关于设立培育贫困地区地理标志商标专项资金的建议,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六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第三章第八条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为“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虽然设立贫困地区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对促进我省农民增收、发展地方经济具有积极意义,但经省扶贫开发办认真研究,不能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设立地理标志商标专项资金。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商标工作宣传,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意识。
大力宣传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作用,扩大全社会对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农民增收“金钥匙”、农业产业化“助推器”、产品出口“通行证”和提升地区知名度“好名片”的认知,增强证明商标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品牌宣传,进一步完善品牌宣传策划,扩大宣传推广,提升品牌形象。2017年将组织我省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参加世界地理标志大会,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搞好部门工作协调,提高地理标志管理效率。
一 是 积极争取在政府的集中领导下,加强工商、农业、扶贫办、质监等多部门协作,定期就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运用与保护开展交流和讨论,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困难,形成依托地理标志实现“造血式”扶贫的工作机制; 二是 建立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发展政策扶持体系,明确目标任务,给予重点政策扶持;三 是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协会运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调动农民积极性,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销售的的组织化水平和产业化水平。
(三)抓好商标培育发展,合理开发地理标志商标资源。
将培育地理标志产业作为打造云南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的重点任务,突出茶叶、果蔬、花卉、中药材、禽畜、粮油等特色农产业,着力培育“云系”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在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注册的问题上,结合各地产业实际,本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发展规划,搞好梯次培育,优先将产品特性突出,产业规模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知名度较高的农产品作为申报对象,确保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资源的合理发掘。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服务指导,为地理标志商标的成功注册和有效使用创造良好条件。
(四)狠抓商标使用管理,实现地理标志品牌最大效应。
一是 完善市场运作,提高地理标志商标产业效益。积极引导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和使用人,通过完善地理标志商标市场化运作,打造地理标志商标知名品牌,提升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和产品的辐射作用。根据市场发展规律,形成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产业集群,走专业化、科技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加强渠道建设,注重营销组合,满足市场需要。同时借助网络等科技平台和媒体力量,推广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产品,在市场博弈中把握主动权。 二是 支持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带动地理标志产业集群发展。通过扶优、扶大、扶强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产业骨干龙头企业,打造地理标志商标经营主体“旗舰”,培育壮大一批本土中小型龙头企业,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 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动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完善政策帮扶措施。
我们将继续总结反思我省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现状、成绩和不足,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工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安排部署,更加明确以地理标志工作实现“造血式”扶贫的目标和省政府“打造一个品牌、兴旺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要求,更加充分发挥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我省的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努力助推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真诚欢迎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的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