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成效显著

13.10.2017  12:53

红河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起步较早,近年来,不断加大推进力度,按照积极争取、重在建设、贵在品质、促进流通的思路,在加强宣传、营造环境、突出服务、引导申报、强化保护、促进流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红河州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目前,全州已有“红河灯盏花”“石屏豆腐”“石屏豆腐皮”、“泸西除虫菊”“屏边荔枝”“建水紫陶”等6个产品获准地理标志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位居全省前列。2017年以来,红河州进一步加快推进州内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力度,哈尼梯田红米、西北勒苹果、河口香蕉、蒙自过桥米线、蒙自石榴、弥勒葡萄、弥勒葡萄烈酒等产品正在积极推进申报工作,其中河口香蕉国家总局已受理保护申请,哈尼梯田红米、西北勒苹果、蒙自过桥米线、蒙自石榴、弥勒葡萄、弥勒葡萄烈酒的申报材料已通过省质监局初审并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同时在全州深入挖掘资源,推动已具备一定知名度、具有传统工艺及特色、地域性强的产品开展申报基础工作,开远藠头、卧龙谷香软米已完成基础情况调研,拟向省质监局提出立项申请。

红河州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还不够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品牌效应和经济效益尚未真正显现。二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产业化格局还未真正形成。三是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发展缺乏服务体系等条件的支撑。

推动全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扶贫攻坚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抓手,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步,红河州质监局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力争使红河州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州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