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18.08.2015  20:01

关于云南省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5年7月28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云南省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预算调整的背景及依据

2015年以来,面对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经济发展问题,对稳增长作出全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着力加大重点领域有效投资。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今年以来我省经济发展形势复杂严峻,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大幅回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总体部署,尽快扭转经济下滑不利局面,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政策措施,在年初预算之外,亟需通过新增预算支出予以支持。与此同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及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根据中央政策规定需落实的配套资金缺口,均需要及时调整预算支出予以保障。为此,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现提出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二、调整支出预算的资金来源和主要用途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2015年省本级年初预算后,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增加了对我省的财力补助,采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省本级存量资金等措施,省本级可用财力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本次调整支出预算的资金来源: 一是 省财政与中央财政及各地财政办理2014年年终结算后增加的净结余资金8.6亿元; 二是 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增中央财力补助15亿元; 三是 通过统筹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20亿元, 四是 清理财政存量资金调入5.7亿元,以上四项共计49.3亿元。

本次支出预算调整秉承的基本原则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跨越”,调整预算规模为49.3亿元,调整的预算资金主要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跨越”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积极支持进一步扩大社会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等,增加财政资金拉动经济发展作用,助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认真及时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亿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0.8亿元,教育支出增加4.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0.1亿元,农林水支出增加0.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0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14.5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0.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0.5亿元,其他支出增加2.3亿元。

经过地方政府债券专项调整和本次调整,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亿元,国防支出2.5亿元,公共安全支出51.4亿元,教育支出130.4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6.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8.1亿元,农林水支出164.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70.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8亿元,金融支出0.6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8.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8亿元,预备费24.9亿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5亿元,其他支出55.3亿元。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调整支出预算39亿元,本次调整支出预算49.3亿元,加上2014年度结转今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173.2亿元,以及截至6月底收到的不作为省本级预算调整事项的中央财政专项补助658.2亿元后,减去已下达各地补助资金516.9亿元,到本次报告时为止,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38.8亿元。本次预算调整规模适度,资金来源也有保障。

四、工作措施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全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宏观调控,着力健全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一)多措并举,着力完成财政收支目标任务。面对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的严峻形势,省财政厅将以稳增长、着力培植财源为重点,以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为原则,以积极“跑部”抓增量、大力争取中央支持为支撑,以强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广开财源抓增收,优化结构抓支出,改革创新抓管理,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二)攻坚克难,深入推进财政预算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一切财政工作的总要求和总引领,以改革完善预算编审制度为龙头,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为突破口,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以深入推进预算公开为推手,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不断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可持续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三)统筹兼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强化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积极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切实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着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跨越,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四)依法依规,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切实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硬化预算约束,集中精力抓好人大批准预算的执行和既定政策的落实。千方百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实行支出进度考核,着力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促使财政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委确定的重大政策及重要事项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规范管理,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认真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职责,积极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管理中决策、执行、监督、评价“四权分立”的权力制衡机制,真正把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开展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跟踪评价管理工作,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运用,做到每项支出有目标、有验收、有考核、有反馈,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2015年云南省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项目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