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松率队到青海贵州进行立法调研学习

19.05.2017  18:21

为学习借鉴省外有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及立法工作经验,提高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制定出台《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5月13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率队到青海省海北自治州、贵州省遵义市进行立法调研学习。

 

调研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带着问题学、带着问题看,采取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和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等问题以及立法工作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赤水市天台镇凤凰村人工湿地工程、丙安镇污水处理厂和丙安镇污水处理系统等环境保护工程与设施。

调研中,分别与当地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水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生态环境保护的做法和经验以及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情况介绍,对立法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法和经验进行交流和探讨。

调研结束后,李华松指出,此次立法调研中有关州市生态环保工作措施具体、成效明显,立法工作经验丰富,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临沧学习和借鉴。他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南汀河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制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作为临沧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切实做好条例的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使条例更加符合临沧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良法的实施有效巩固当前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关于近期工作,李华松要求,起草小组要以此次立法调研为契机,认真总结、吸纳省外有关州市开展环境保护及立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加强调研论证,加快完善《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文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要提前介入,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倒排时间、倒排程序,确保条例草案按时提请审议。

据了解,青海湖流域和赤水河流域保护工作起步早、起点高,《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两部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保护和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遵义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的投入,加强周边环境生态保护和恢复,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在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海北自治州、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宣传、扎实监督、跟踪问效,有效确保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法制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明显。这些好的经验和成熟做法为我市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借鉴,调研组通过此次立法调研活动,开拓了视野,拓宽了思维,为制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