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为澄江化石地立法 擅自发掘或面临最高50万罚款

06.04.2016  19:17

    不论单位还是个人,一旦发现澄江化石,要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擅自发掘,有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巨额罚款。昨日,云南省法制办公布了《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草案》将澄江化石地世界遗产保护范围扩大到缓冲区以外、澄江县行政区域以内的化石点和有保护价值的区域,分为三级保护区进行保护。在三级保护区内,禁止擅自开荒、填埋自然沟谷等行为。

    《草案》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澄江化石,否则不仅会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收缴化石,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春城晚报 记者宋金艳)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