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洱海与丹江口、白洋淀一起被环保部定义为“新三湖”

14.07.2017  10:52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7月10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水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思想的重大实践,体现了系统推进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根本要求。水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饮用水安全、黑臭水体等问题社会广泛关注,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水十条》实施以来,总体推进有力有序有效,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水十条》落实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任重而道远,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力量,抓紧抓好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水十条》落实,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一要看紧质量。《水十条》的根本目标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各项措施也是围绕这一目标展开和确定的。要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倒逼《水十条》各项任务完成,倒逼各地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二要对好台账。地方和有关部门都已形成贯彻《水十条》具体方案和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要通过开展评估考核和专项督查,对准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要抓住重点。从重点入手,以点带面,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落实。在“”上,要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纳污坑塘治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风险源管控等工作;在“”上,要着力推进“老三湖”(太湖、巢湖、滇池)和“新三湖”(洱海、丹江口、白洋淀),以及长江、海河、跨国界河流等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四要加快改革。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等改革,支持保障河长制在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的作用。推广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针对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谋划开展专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奔着问题去,严肃查处问责,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调动公众力量,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五要补强基础。研究建立重要流域水资源利用上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生态功能保障基线三条红线,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深入研究蓝藻等污染成因,提出水体氮、磷等污染控制措施。制定相关环境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在水环境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