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栏江省级河长、副省长董华巡查牛栏江河长制落实情况

29.07.2017  03:11

2017年6月29日至30日,牛栏江省级河长、云南省副省长董华到寻甸县、嵩明县调研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省工信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相关领导参加。

董华先后到寻甸特色产业园区、寻甸七星大桥(马龙河汇入口)、风龙湾水库、嵩明古城湿地、嵩明生态廊道等督察督促河长制工作落实,并在嵩明县政府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昆明市吴涛副市长汇报了昆明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参加调研的省级部门领导、牛栏江昆明段市级河长左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杨相来分别结合职能职责就调研情况发表了意见。

董华认为,目前牛栏江(昆明段)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比较完善;《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得到了贯彻落实,成效明显;昆明市积极探索河道生态补偿机制,自2017年4月20日起,在滇池流域3条河道开展试点,三条试点河道5月份共计缴纳生态补偿金130余万元,断面水质有了提升,值得肯定;但要意识到牛栏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依然存在支流断面水质不达标、雨季河流水质较差等问题,反映出牛栏江支流治理不到位、河道两岸水土保持工作不到位等症结。

董华指出,牛栏江对滇池治理和昆明市城市用水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应共同抓好全面深化河长制落实工作,切实改善牛栏江流域水环境。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河长制工作对走向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不同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责,尽快建立河长日常巡查、河长制督察督促等相关机制,防止大面积农村面源污染等突发性事件;三是要要扎实工作,围绕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找准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针对不同问题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四是要注重工作的衔接性,抓好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与贯彻执行《云南省牛栏江流域保护条例》、“水十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工作的衔接,共同推进,相互促进。

董华强调,解决工业污染是牛栏江治理的头等大事,而经济发展又离不开工业发展,要统筹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一是要加快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积极发展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抓紧依法淘汰落后产业,帮助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异地搬迁;二是推进清洁生产,推行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促进牛栏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三是积极发挥工业园区的作用,搭建资源循环利用、协同处理污染物的平台,做到园区内企业排污达标,污水统一收集处理,从而为企业减少投资成本,为政府减少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