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济困慈善一日捐”10月8日在昆启动

08.10.2015  14:04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度“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今起,将在昆明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央和省驻昆单位、驻昆部队中开展2015年“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

  昆明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于一体的省会城市,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任务十分繁重。为妥善解决好贫困群众面临的生活困难,在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昆明市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为此,决定于10月8日至11月7日开展2015年“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其中,10月8日至10月23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0月24日至11月3日为捐赠阶段,11月4日至11月7日为活动总结阶段。

  慈善一日捐活动坚持“自愿、无偿、尽力”的原则,不下硬性标准,重在自觉参与。本次活动主要在昆明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央和省驻昆单位、驻昆部队中开展。倡导企业原则上捐出一年中平均一天的利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央和省驻昆单位干部职工及驻昆部队官兵原则上捐出一天的工资或津贴。但个人月收入低于昆明最低工资标准,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个人,不作为倡导捐赠对象。

  《方案》明确提出,本次活动涉及的捐赠款,按分级接收的原则交接。所有捐赠款都必须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并按《慈善公益捐赠信息公开指引》的规定时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对于捐赠款的管理、使用,《方案》明确要求,市慈善总会和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慈善协会必须切实加强捐赠款的管理,设立一日捐善款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做到账款相符。有限定性要求的捐赠款,必须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在未取得捐赠者同意变更书面意见的前提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捐赠者的使用意愿。

   关于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倡议书

  全市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以及中央和省驻昆单位、驻昆部队的同志们、朋友们:

  昆明市是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于一体的省会城市,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任务十分繁重。截至2014年底,全市还有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26.46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和各类残疾人120.08万人,年收入2736元以下农村贫困人口60多万人,因灾害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灾民15万人。解决好这些困难群众面临的各种生活困难,主要依靠政府的制度性保障和政策性救助,但也离不开社会爱心力量的帮扶和调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为我市面临各种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有效帮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2015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在全市深入开展2015年度“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活动募集的捐赠款物,专项用于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助孤安老等社会救助和慈善公益活动,帮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解决面临的各种生活困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扶贫济困是现代慈善事业的重要领域,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援助活动,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改善生活,形成慈善援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共同编密织牢社会生活安全网。为此,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双拥办、市慈善总会联合倡议: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优良传统,为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构建和谐新昆明,希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驻昆中央、省级机关和所属单位、驻昆部队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参与到“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来,为困难群众献出一份爱心,送出一片真情和关怀,爱心不分大小,捐赠不论多少,只要尽其所能,就是一份爱心的奉献。予人玫瑰手留余香,在资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将获得心灵的净化和精神的升华,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扶贫济困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昆明。

  倡议单位: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昆明市市级机关工委、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慈善总会。

  捐赠热线电话:0871-63821338 传真:0871-63821338

  捐赠款物交接方式:

  现金:可直接转入昆明市慈善总会账户(开户名:昆明市慈善总会,账号:53001615436051004489,开户行:建行昆明城东支行),也可直接到昆明市慈善总会交接,地址:昆明市白龙路白龙寺村342号(市儿童福利院内)。

  物资:直接送昆明市慈善总会交接。(记者贾献培报道)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