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控制动中备巡 昆明校园安保全面升级

28.10.2015  12:47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10月28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校园内部安全保卫措施、逐步推进校园周边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细化要求。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属地公安机关为校园外部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意见》强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实人防队伍、完善物防设施、加强技防监控,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并对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长效防范体系进行了量化要求和刚性规定。

    根据《意见》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高峰勤务、敏感节点安保、重点区域治安整治、护学岗、学校周边警务岗亭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今后一个时期将重点建立公安机关“武装控制、动中备巡”工作机制,以派出所为责任主体,依托现行快速反应机制,把派出所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合理划分为若干校园责任区,统筹责任区内巡逻车、机动武装处突警务单元、警务亭、交警岗亭,辐射责任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将现行“固态”护校模式优化调整为“武装控制、动中备巡”勤务模式,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线路、定范围”,将校园安全监管与日常校园巡逻防范相结合。同时,在责任区各校园以巡查、巡逻、巡视落实护校责任和校园内部治安保卫监管责任,以动代固,充分将责任区内校园保卫、保安部门组织起来,形成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合力,以优化促强化,以面保点,以更高的机动性提升校园突发案(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拓展警力实际控制范围。

    2012年开始,全市公安、教育、综治部门持续开展了为期3年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不断夯实,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固化,各级公安、教育、综治部门联系进一步紧密,初步形成了校园安全“各司其职、共同施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校园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事关民生、事关稳定。公安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于暴力伤害师生、性侵未成年学生、严重干扰破坏校园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