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检验院与省局稽查局开展省级药品抽检工作座谈交流

24.03.2020  10:15

2020年云南省药品抽检是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开展的首次全省药品抽检,工作要求较往年有很大的变化。为进一步强化联动,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3月17日,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与省局稽查局进行专题座谈,共同研究探讨新形势、新要求下如何加强检验部门与稽查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省级药品抽检工作。

座谈会上,省食品药品检验院承担药品省抽工作的5个主要部门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包括检验管理流程及省级药品抽检工作程序,各药品检验所基本情况,中药材/饮片、中药注射剂、化学药品检验基本情况及微生物限度检查和药理实验情况,提出了当前在药品检验与抽样、后处置环节衔接等方面面临的主要困难和诉求。省局稽查局有关人员就抽样安排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面对1500批次的2020年药品抽检工作任务,面对检验周期缩短为25个工作日、每批样品要求进行全项检验的最新要求,省食品药品检验院与省局稽查局就药品抽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通过座谈交流,双方将努力协调好抽样进度和检验进度的衔接,加强抽样、检验、后处置等各环节的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药品抽检工作,充分发挥药品抽检在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