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01.11.2017  09:35

  10月31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全文学习了省委下发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提纲》,就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开展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强化组织领导,掀起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融入日常、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自觉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要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要高举旗帜、忠诚履职,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不懈奋斗。一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建检,坚定理想信念,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队伍各项建设,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云岭检察铁军。二要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厉打击防范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三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服务企业措施,积极投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云南跨越发展营造法治环境。四要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着力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司法责任制与智慧检务工程融合发展,进一步探索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积极稳妥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